甘肃省农牧厅关于进一步充实南南合作外派人员储备库建设的通知
(甘农牧外函〔2010〕524号)
各市州农牧(农业、畜牧、农机、水产)局,厅属有关单位、甘农大、省农科院:
联合国框架下的“南南合作”是我国援外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南南合作”工作是抢占将来世界政治经济有利位置的需要,是国家整体外交的需要,也是实施“走出去”战略和利用两种资源、两个市场的战略选择。近两年,我省通过“南南合作”项目选派了一批农业援外技术人员,在帮助受援国发展农业生产、提高粮食安全水平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良好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益,获得有关受援国的热忱欢迎和高度赞誉,扩大了我国和我省在国际社会的影响力。同时也培养和锻炼了一批“南南合作”工作人员队伍。
2010年,农业部、商务部、外交部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联合国框架下农业领域“南南合作”工作的函》以文件形式明确“南南合作”的性质为援外性质,人员身份为联合国援外工作人员,人员待遇也有了进一步提高,技术员津贴900美元/月,专家1500美元/月,并对派员单位给予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中国政府在2009-2011三年时间内向FAO捐赠旨在帮助发展中国家提高农业生产能力的3000万美元信托基金,为“南南合作”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支撑。另外,据农业部选派计划,将在今后4-5年内派出1000名援外人员,2011年将选派280名左右。更重要的是,经过我厅积极争取,我省被农业部确定为西部地区“南南合作”外语强化培训基地,这也是继湖北、四川和广西后全国第四家培训基地。9月26日-11月8日在甘肃农业大学顺利完成了40人的首期西部地区“南南合作”外派人员英语强化培训班。总之,“南南合作”工作进入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也迎来了一个非常难得的发展机遇。
为了进一步充实我省“南南合作”外派人员储备库,同时为今后在甘肃农业大学举办的援外人员外语强化培训班推荐更多合格人员,请你们本着本人自愿、家属支持、单位推荐和择优录用的原则,按照所附外派人员选拔标准的要求,以水利、水产、大田作物、设施栽培、市场营销、农业机械和农产品加工储藏等专业为重点,厅属单位、甘农大、省农科院各推荐3名人员,各市州推荐10名援外储备人员,于2011年1月20日前汇总上报厅外经外事处。
附件: 外派人员选拔标准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