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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农牧厅关于推荐全省植保植检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5、积极开展适应不同经济条件、种植模式、地域类型、气候条件的专业化防治组织型式试点,并在管理制度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试验,取得了初步成效。
  6、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植物保护机构,配备与其工作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工作手段,管理制度健全,单位内部团结,班子在农业系统年度考核达到良好以上。
  (二)先进工作者
  1、热爱植保事业和本职工作,积极宣传 “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植保方针,认真贯彻“公共植保,绿色植保”的理念,乐于奉献,恪尽职守,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较强的业务素质和扎实的工作作风。
  2、在植保或农技部门工作5年以上,从事农作物病虫害预测预报、病虫害防治、植物检疫、新农药试验示范及农药管理等工作连续3年以上,每年深入基层一线开展调研、技术指导和宣传培训的时间在3个月以上。
  3、大胆创新,勇于实践,善于解决生产上的技术难题。在应对重大农作物病虫灾害时能够提出符合实际的工作措施和技术路线,并产生了较大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受到群众好评。
  4、近3年在单位年度考核中均达到良好以上;没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现象。
  三、评选及表彰
  评选活动由厅里统一组织,厅种植业管理处牵头,省植保站具体负责实施。具体评选程序,各市(州)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方案分配的名额,负责对本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进行筛选推荐,上报推荐材料;厅种植业管理处会同省植保植检站组成审核评定组,对市(州)上报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拟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名单,在甘肃农业信息网上公示后,报厅务会议审定。评选的计划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在今年全省植保植检工作会议上进行表彰。

  附表1:
  全省植保植检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名额分配表

 

地区

先进集体

先进工作者

市级

县级

省级

市级

县级

兰州市

1

2

 

2

8

嘉峪关市

 

 

 

1

1

酒泉市

1

3

 

2

6

张掖市

1

3

 

2

5

金昌市

 

1

 

1

2

武威市

1

2

 

2

4

白银市

 

2

 

1

5

临夏州

 

2

 

1

8

甘南州

 

1

 

1

6

定西市

 

3

 

2

7

天水市

1

3

 

2

8

陇南市

 

3

 

2

9

平凉市

 

3

 

2

7

庆阳市

1

3

 

2

8

省植保站

 

 

5

 

 

合计

6

31

5

23

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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