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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申报国土资源部野外科学观测研究基地的通知

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申报国土资源部野外科学观测研究基地的通知
(冀国土资函〔2011〕179号)


各市国土资源局,有关院校及科研单位:

  为加强我省野外科学技术研究,进一步夯实国土资源科技创新基础,根据《关于组织开展国土资源部野外科学观测研究基地命名和建设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213号)精神,近期组织开展国土资源部野外科学观测研究基地(以下简称“野外基地”)命名和建设工作,为做好我省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野外基地建设的重要意义

  加强野外科技工作是提升国土资源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保障能力的需要,建设野外基地,持续开展野外地学数据、现象的观测、监测,试验新技术,不断提升对地球的科学认识,是保障国土资源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

  建立野外基地是提高国土资源科技创新能力和促进人才培养的需要。野外基地是科研基础平台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青年科技人才锻炼成长的摇篮。同时,野外科研和野外基地建设对全球变化、资源生态环境和地球系统科学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二、加强野外基地建设

  地质矿产、土地领域现有野外基地众多,以野外观测台、站、点、网、示范区等形式运行。各单位要加强野外基地的建设,充实观测、监测、分析仪器设备;加强观测台站基础实施和保障条件建设;制定观测程序和标准规范,并逐步与国际接轨;建立数据共享机制,促进室内研究和野外观测的有机衔接;开展多站联网观测、长期连续观测,获取积累地学科学数据;通过联合研究、考察、实习和培训等方式,培养野外科技人才;要将基础设施建设、仪器设备购置、运行与管理相关费用纳入本单位部门预算中。国土资源部组织实施的有关科研专项、人才培养专项奖优先资助野外基地开展创新研究、培养野外科技创新人才。

  三、各有关单位认真做好组织申报工作,并于3月18日前将申报材料(申报书、综合考察报告)一式40份(同时报电子版)、图片和视频一式2份报送厅科技处。

  联系人:刘超英

  联系方式:0311-66771383 13754515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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