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调整河北省地质遗迹保护领导小组和成立第三届河北省地质遗迹保护评审委员会的通知
(冀国土资函〔2011〕96号)
各设区市国土资源局、厅机关各处室(局):
我省地质公园建设工作自河北省地质遗迹(地质公园)领导小组成立以来,有效的保护了地质遗迹。目前,我省已建成地质遗迹(地质公园)保护区18处,其中国家级地质公园9处,省级地质公园5处,地质遗迹自然保护区国家级2处、省级2处。河北省地质遗迹(地质公园)领导小组的成立,为合理开发旅游地质资源,提高旅游品味,普及地学知识,促进地方经济可持续发展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由于工作需要及人员变动,重新调整地质遗迹保护(地质公园)领导小组成员。
省国土资源厅根据国土资源部有关文件要求,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对河北省地质遗迹保护(地质公园)领导小组成员进行了调整,并成立第三届河北省地质遗迹保护(地质公园)评审委员会。领导小组机构组成和评审委员会专家人员如下:
一、河北省地质遗迹保护(地质公园)领导小组
组长:邢承国 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成员:于 明 省发改委副主任
郭秀堂 省财政厅副厅长
苏蕴山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廖 波 省科技厅副厅长
翟海魂 省教育厅副厅长
李 葆 省环保厅副厅长
张天平 省旅游局副局长
雷永怀 省林业局副局长
余宝林 国土资源厅规划处处长
徐建兴 国土资源厅地勘处处长
李营华 国土资源厅矿管处处长
蔡博广 国土资源厅储量处处长
张杰生 国土资源厅科技处处长
白贵成 国土资源厅地质环境处处长
河北省地质遗迹保护(地质公园)领导小组负责省级地质公园的审批及申报国家地质公园的审查和推荐工作。河北省地质遗迹保护(地质公园)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国土资源厅,白贵成同志兼办公室主任。
二、第三届河北省地质遗迹保护(地质公园)评审委员会
主 任:冯建雄 国土资源厅总工程师
副主任:白贵成 国土资源厅地质环境处处长、高级工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