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2011年烟叶工作的通知
(黔府办发[2010]124号)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切实做好2011年全省烟叶工作,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2011年,全省烟叶工作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十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按照“转方式、调结构、重品质、突特色、上水平、促发展”的总体思路,以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以建设现代烟草农业为统领,以特色优质烟叶开发为重点,以全面推进原料保障上水平为目标,创新工作机制,严格控制总量,更加注重质量,稳定种烟效益,全面提升烟叶工作整体水平,为“十二五”发展夯实基础,努力保持烟叶生产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全省烟叶计划种植278万亩,收购烟叶702.88万担,上等烟50%以上,上中等烟90%以上,等级合格率80%以上;实施烟水配套工程112万亩;建设现代烟草农业基地单元41个,开发特色优质烟叶基地单元26个。
二、落实烟叶政策,稳定烟农收入
(一)严格落实计划政策。全省按照种植指导面积278万亩,收购计划702.88万担,对2011年生产进行安排,各地要坚持“控制总量、适度从紧”的方针,把烟叶指导面积和收购计划层层分解到县、乡、村,落实到农户、地块。要严格执行《烟叶种植收购合同管理办法》的规定,签足、签实合同,杜绝虚假、空合同。强化合同管理,对合同内符合等级质量要求的烟叶全额收购,对超合同、无合同的烟叶一律不予收购。
(二)严格落实价格政策。2011年,烟叶收购价格整体上调10%,对实行专业分级散叶收购的烟叶价格再适当上浮(具体价格另行制定)。各地要加强宣传、认真执行,不得另行出台其它加价政策。
(三)严格落实扶持补贴政策。继续实行每担30元的新技术推广补贴。供应烟农的肥料和其他烟用物资的价格保持2010年的标准不变,涨价部分由烟草部门承担。
(四)严格落实结构调整政策。对不适应工业需求的青黄一(GY1)、青黄二(GY2)、中下杂二(CX2K)三个等级不予收购,对可能产生上述三个等级的新鲜底脚叶和病残叶由烟草部门指导烟农集中或分散处理在田间和烘烤环节前,确保不采收、不绑杆、不烘烤、不形成商品。烟草部门以“结构调整补贴”方式补贴烟农,确保烟农收益不受影响。补贴标准在国家烟叶收购价格调整的基础上,每担上中等烟补贴12元,具体实施办法由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另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