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强化市场营销。按照每1万亩建1个的标准,改造和新建一批蔬菜产地批发市场。发挥好乡(镇)农贸市场的作用,建立省、市和重点县三级蔬菜批发市场,在中心城区建设蔬菜直销市场和配送中心,在产业集中区建设区域性的蔬菜集散市场,鼓励蔬菜生产专业乡镇、专业县在城市设立蔬菜销售窗口,为蔬菜销售提供各种便利条件。加强与省外目标市场的交流与合作,积极探索建设供粤、港、澳等规模化的蔬菜对口供应基地,建立长期稳定、互利合作的产销关系。鼓励农贸市场、连锁超市、工矿企业等采取“场厂挂钩”、“场地挂钩”、“农超对接”等方式,建设蔬菜采购基地,实行订单生产。大力培育蔬菜专业合作社和农民经纪人,提高生产经营的组织化程度,增强农民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积极培育和发展蔬菜流通企业,推进现代营销方式,开展物流配送、连锁超市、净菜配送。加强市场信息体系建设,扶持和鼓励有条件的市场实行竞价拍卖、网上交易、电子商务等现代营销方式,加速市场流通,提高流通效率。
(五)注重产业配套。按照“集群、接轨、配套”的工作思路,围绕蔬菜产业,大力扶持为蔬菜产销配套的种子、棚膜、高效低毒农药、专用肥、包装箱、育苗盘、洗选、制冰、预冷库、冷链等产业,降低蔬菜产销成本,提高产品附加值、市场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争取用5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完成主要产业带和40个重点县产业配套能力及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建设。
三、强化质量安全,注重品牌打造
(一)大力推广无害化、标准化生产技术。所有蔬菜基地均要进行土壤、灌溉水质和大气检测,凡是不适宜生产蔬菜的地方,无条件退出蔬菜生产。加强对蔬菜基地的环境保护,严禁工业“三废”、城市生活垃圾等对蔬菜基地的大气、土壤和灌溉水造成污染。推广应用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普及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生物农药及杀虫灯、防虫网等物理防治技术,在蔬菜基地内杜绝销售、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高毒、高残留农药和不合格蔬菜生产投入品。积极开展无公害、绿色、有机蔬菜基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工作,大宗商品蔬菜基地和产品均要通过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推广普及蔬菜生产国家标准,以大规模开展标准园创建活动为带动,建立健全一整套包括基地选建、管理、产品生产、采后处理、储运销售各环节的质量、技术和管理标准体系,扩大蔬菜标准化生产示范面积。引导支持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专业大户率先在农产品生产、加工、包装、流通等主要环节实行标准化生产。同时,开展农业标准化生产培训、示范和推广,创建一批标准化农产品生产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