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蔬菜产业发展的意见
(黔府发〔2010〕23号)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蔬菜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的通知》(国发[2010]26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统筹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0]18号)精神,进一步做大做强我省蔬菜产业,丰富城乡居民的“菜篮子”,切实增加农民收入,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把握发展定位,明确目标任务
(一)基本形势。我省是云贵高原夏秋蔬菜功能区的核心区域,具有周年露天生产的气候优势和生态安全的品质优势。近年来,省委、省政府致力于把蔬菜作为农业特色优势产业来培育,推进了蔬菜产业的快速发展。2009年,全省蔬菜播种面积达到899.3万亩,产量1077.81万吨,产值230.6亿元,农民人均蔬菜种植纯收入466元,已分别占全省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和农民人均纯收入的26.3%和15.5%,为我省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但也还存在发展不平衡、品种结构不合理、基础设施等硬件建设较为落后、菜农进入市场组织化程度低、与蔬菜产业发展的配套产业发展缓慢等问题。
(二)发展定位。以满足城乡居民生活需要为中心,以增加农民收入为目的,把蔬菜生产基地建设作为农业农村工作的重要内容来部署,把发展蔬菜产业作为农业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的重要措施来推动,把蔬菜采后处理和加工作为实施工业强省战略的重要方面来扶持,切实加强“菜篮子”工程建设,确保省内主要蔬菜品种自给有余,努力把我省建成“两江”流域和港澳地区重要的蔬菜供应基地,促进农民增收。按照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的要求,加强质量监管,推进蔬菜无公害标准化生产,实施“品牌”战略,打造“贵州蔬菜、特色生态”核心竞争力和产业品牌形象。
(三)工作原则。坚持“政府引导”原则。通过出台政策、减免税费、搭建信息平台、整合农业项目,增加蔬菜产业链条各个环节的资金、技术和信息投入,为蔬菜产业发展提供良好的公共服务,积极引导农民、业主和企业参与蔬菜产业发展。坚持“分类指导”原则。根据不同产业基础和立地条件,确定几条优势产业带和一批重点县,实行动态管理,有针对性地进行分类指导。坚持“市场运作”原则。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尊重基层和农民群众的意愿,用市场经济的手段,提高蔬菜生产的积极性,充分依靠大户、企业、合作经济组织等蔬菜生产经营业主做大做强蔬菜产业,提高贵州蔬菜的市场竞争能力。坚持“风险自担”原则。引导生产者充分认识蔬菜产业是高风险高收益的产业,在享受蔬菜产业带来效益的同时,要勇于承担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