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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水利厅关于滦平县西沟乡大河西水电站技改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河北省水利厅关于滦平县西沟乡大河西水电站技改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冀水电〔2010〕24号 2010年7月14日)


承德市水务局:
  你局“关于呈报《河北省滦平县2008年度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新能源建设大河西水电站技改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请示”(承政水〔2010〕100号)及所附初步设计报告收悉。经省厅研究认为,该工程是国家已批复的《河北省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中拟实施的农村能源项目之一,位于滦平县西沟乡境内的滦河上。电站于1990年投产,经过多年运行,水工建筑物和机电设备已严重损坏或老化,造成电站效益日益低下、电站安全隐患问题突出,亟需实施技术改造。该电站在滦平县巩固退耕还林成果规划的区域内,项目实施后可增加退耕还林户的代燃料电量,对于改善林草植被环境、防止水土流失是十分有益的,省厅同意实施该项目。项目由滦平县水务局负责承建,建设投资来源为申请国家专项资金、建设单位自筹等方式。国家专项资金主要用于购置机电设备。现对大河西水电站技术改造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如下:
  电站技改工程装机容量为750kw。通过水能计算,确定设计水头6.47m,机组引用流量14.94m3/s,多年平均年发电量394万kw.h,年利用小时数5253h。
  同意对引水隧洞断面进行扩建,对电站厂房、尾水渠道、宿办楼及库房进行改造。
  电站水轮发电机组更换为3套ZD760-LH--120型水轮机配SF250-20/1180型发电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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