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能依法受理,及时处理,办案公开公正,行政复议案件和应诉案件维持率在90%以上,没有发生行政赔偿案件。建立并能严格执行重大处罚案件、规范性文件、行政复议决定备案制度和处罚案件统计报告制度。
8、执法队伍管理规范。能加强组织、思想和制度建设,牢固树立执法为民思想。能加强作风建设,做到纪律严明,雷厉风行。能加强业务建设,提高执法能力,没有发生违法案件。
9、
行政许可法实施认真。配套制度健全完善,各项行政许可依据明确,条件透明,办理公正,高效快捷,服务热情,申请人满意率在95%以上。
10、组织观念强,工作有创新。对上级召开的会议认真学习,提出的要求积极贯彻,布置的任务狠抓落实,开展的活动积极响应,切实做到思想重视,态度积极,措施得力,完成出色。
11、执法队伍年度内没有发生违法案件,没有违反文明执法承诺的事件发生。
12、本辖区内年度无重大安全及质量事故发生。
二、郑州市建设系统城建监察工作先进集体推荐条件
1.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履行法定职责,正确行使职权,依法行政,成绩显著;
2.领导重视建设城建监察工作;
3.能够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执法,执法主体正确,程序合法,行为规范,能圆满完成各项执法任务;
4.积极开展执法监督工作,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执法监督检查,建立执法责任制并能认真落实,对造成恶劣影响的个案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5、执法队伍管理规范。能加强组织、思想和制度建设,牢固树立执法为民思想。能加强作风建设,做到纪律严明,雷厉风行。能加强业务建设,提高执法能力,没有发生违法案件,没有违反文明执法承诺的事件发生。
6、本辖区内年度无重大安全及质量事故发生。
三、郑州市建设系统法制工作先进个人推荐条件
1、认真学习国家的政策和建设行业法律法规知识,有较强的法制意识和较高的法律水平;
2、热爱建设法制工作,刻苦钻研业务,工作积极,认真负责,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责任感;
3、专职从事或分管法制工作二年以上,积极当好领导的法律顾问和参谋助手,对推动本单位(本系统)法制建设做出突出贡献,并为广大干部职工所公认;
4、在法制工作中,认真负责,积极组织,为本单位(本系统)的法制工作做出贡献,赢得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