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评选2010年度建设系统法制工作和城建监察工作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的通知
(郑建办〔2011〕11号)
各县(市)、区建设局,委属二级机构:
2010年度,全市建设系统法制机构和城建监察队伍坚持以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文明执法、执法为民和服务管理”观念,克服困难,扎实工作,队伍整体素质和服务管理水平显著提高,并涌现出了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为进一步巩固和加强我市建设系统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以及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能力,不断总结历年工作取得的成果和先进经验,引领全市城建系统法制和城建监察工作者积极进取、奋发向上,开创城建法制工作新局面,经我委研究,决定全面启动2010年度建设系统法制工作和城建监察工作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评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一)集体奖:
1.郑州市建设系统法制工作先进集体
2.郑州市建设系统城建监察工作先进集体
(二)个人奖项:
1. 郑州市建设系统法制工作先进个人
2. 郑州市建设系统城建监察工作先进个人
二、推荐范围
1.法制工作先进集体的推荐范围:各县(市)、区建设局及全市各建设执法队伍;
2.城建监察工作先进集体的推荐范围:各县(市)、区建设局及全市各建设执法队伍;
3.法制工作先进个人的推荐范围:各县(市)、区建设局、全市建设系统执法队伍及委属有执法职能的二级机构中从事建设法制工作的人员;
4.城建监察工作先进个人的推荐范围:各县(市)、区建设局、全市建设系统执法队伍及委属有执法职能的二级机构中从事城建监察工作的人员。
三、推荐程序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推荐条件,认真审查推荐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并将推荐表盖章后上报市建委法规监察处。我委将根据上报材料结合一年来被推荐单位和个人的法制工作情况,经综合评比后确定。
四、评先类别及数量
1、先进集体
法制工作先进集体5个,城建监察工作先进集体5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