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考试收费按规定全额缴入省金库,分别入中央级和省级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一)省运管局负责组织该项收费的账务核对工作,每月终了后七个工作日内,向省财政厅书面出具当月缴入省财政非税专户的各类考试人次及缴费金额。省财政厅依据省运管局出具的书面通知,与省财政非税专户资金核对一致后,办理缴库手续。若出现对账结果不一致,为不影响收入入库进度,省财政厅先按非税收入系统的数据分别解缴入库,缴入中央级收入和省级收入。核对一致后,再依据省运管局出具的书面通知进行调库。
(二)为便于年终资金结算,省运管局应于12月30日前提供截止12月25日的各类考试人次及缴费金额。12月26日以后省财政非税专户收到的资金,次年办理资金缴库。年终,对交通运输部所属交通专业人员资格评价中心应分成的收入差异,清核后作调库处理。
(三)该项收费按《四川省道路运输部门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办法》(川财非〔2004〕2号)文件规定,实行省市(州)分成。属于市(州)分成的80%部分,省财政厅与省运管局共同核实后,由省财政厅每半年通过转移支付下达各市(州)财政部门。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开展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考试相关支出,由省、市(州)财政部门分别纳入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部门综合预算。
七、本通知从2011年3月1日起,执行至2013年6月30日。有效期满之前3个月,由省交通运输厅按规定程序向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重新申报。原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规范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考试收费的函》(川价函〔2008〕91号)同时废止。
附件:
执收单位非税收入项目编码表
执收单位代码:000042003
执收单位名称: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公路运输管理局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标准
2550215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证 10元/人次
25503X4 省级组织理论考试收费 50元/人次
2550483 省级组织实际操作考试收费 70元/人次
2550562 交通运输部组织理论考试收费 58元/人次
2550641 交通运输部组织实际操作考试收费 80元/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