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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评选2010年度郑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4.工作责任心、事业心强,团结同志,能够在本单位起模范带头作用,受到单位和社会的好评。
  5.本年度内未发生质量事故、较大影响的质量投诉案件或不良行为记录。

  附件2
建设工程安全管理
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一、先进单位评选条件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积极宣传并贯彻落实各项建筑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建立并完善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深化改革,创新意识强,有健全的技术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并能得到有效实施,成效突出;
  2.安全生产制度健全,安全监督执法体系完善,工作措施得力,执法严格,安全管理目标明确,并能得到有效实施,成效明显;
  3.能正确掌握和运用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强制性标准,严格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保证安全生产监督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准确性;
  4.本年度在其管理的权限范围内未发生过一般(含一般)以上工程建设事故。被推荐的建筑业企业,要求上年度以来未发生过非等级(含非等级)以上工程建设事故;
  5.建筑企业开展安全达标和文明工地创建活动成效显著,未发生媒体曝光、通报批评或不良行为记录现象。
  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建筑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重视安全生产,热爱本职工作,安全意识强,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坚持原则并做出突出成绩和贡献;
  2.具有较高的安全管理水平,能够严格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管理相关政策依法行政,熟练掌握和准确应用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正确处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问题;
  3.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能严格按照建筑安全有关规章制度、标准规范进行施工,及时妥善处理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问题;
  4.工作积极主动,踏实肯干,本人负责范围的建设工程项目未发生安全事故。

  附件3
  郑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先进单位推荐表

单 位 名 称

 

负  责 人

 

电话

 

通 讯 地 址

 

邮编

 

拟申请何种奖励

 

主要成绩(可加附页):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推荐单位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审批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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