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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第十四届人大第六次会议关于《加强文化名城建设全面提升东莞文化软实力的议案》的决议

东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关于《加强文化名城建设全面提升东莞文化软实力的议案》的决议
 (2011年1月19日东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第15代表团(沙田代表团)、第16代表团(长安代表团)、第19代表团(大朗代表团)、第13代表团(道滘代表团)、第12代表团(洪梅·东坑代表团)、第6代表团(虎门代表团)、第11代表团(高埗代表团)、第24代表团(常平代表团)、第18代表团(大岭山代表团)、第4代表团(万江代表团)、第27代表团(企石代表团)、第14代表团(厚街代表团)、第9代表团(麻涌代表团)等13个代表团的代表,分别以十人以上联名向本次会议提出了关于加强文化名城建设方面的议案(即第1、4、11、12、15、19、20、23、26、30、32、34、39号议案)。由于提出这方面内容议案的代表团比较多,代表反映比较强烈,而且这些议案的内容符合当前我市发展形势的实际情况,是我市“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东莞”过程中需要着力加强的重要内容之一。因此,大会主席团根据议案审查委员会审查后提出的处理意见,同意将上述代表提出的13件议案合并为《加强文化名城建设 全面提升东莞文化软实力的议案》,列入本次会议的议程。

  从2000年提出建设“文化新城”的目标以来,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坚持以满足群众文化需求为主线,以“文化三城”建设、文艺精品为抓手,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抓经济建设的劲头抓文化建设,推动了我市文化快速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玉兰大剧院、市图书馆、市科技馆、市展览馆、市青少年活动中心等标志性文化设施相继落成,文化广场、公共图书馆(室)遍布全市各镇街,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走在全国前列;打造了 “文化周末”等系列文化活动品牌和一批在国内外各种文艺赛事和评奖活动中屡获大奖的各门类文艺精品,实现了我市文艺创作的重大突破;初步建立了包括新闻出版业、广播电影电视业、创意设计业、文化会展业、文化产品制造业等行业在内较为完善的文化产业体系,规划建设了一批文化产业园区,成功举办了中国(广东)国际印刷技术展览会、中国国际影视动漫版权保护与贸易博览会,文化产业快速发展;获得“国际花园城市”评选最佳遗产管理奖,文化遗产保护有效加强。总之,十年文化新城的建设,全市文化生产力不断解放,文化发展活力不断增强,城市文化氛围不断浓厚,市民文化素质不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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