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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1年全省建筑工程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二、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
  (四)严格执行法定基本建设程序。加强法定基本建设程序管理,认真落实《湖北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现场踏勘工作暂行办法》以及施工合同备案制度。
  (五)强化建筑市场动态监管。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建筑市场资质资格动态监管完善企业和人员准入清出制度的指导意见》,严格审批标准,完善审批制度,实施建筑业企业总量动态控制。强化市场准入清出机制,创新动态监管办法,实施“两场” 联动管理,对存在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失信行为、发生质量安全事故以及在申报资质中弄虚作假的企业及时进行资质动态检查,启动处罚程序,依法清出扰乱市场秩序、不符合资质标准的企业。
  (六)严格市场行为执法检查。研究出台进一步加强建筑市场监管工作的意见,加强对建筑市场执法人员的培训,优化监管资源配置,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市场行为检查,加大对建筑市场行为的监管力度。
  (七)推进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健全建筑市场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和工程项目管理三大数据库,加快出台建筑企业信用考评办法,加大对不良行为的记录、曝光和处罚力度。
  (八)进一步规范劳务用工行为。继续推进农民工业余学校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实施“阳光工程”、“温暖工程”等培训计划,不断拓宽农民工培训渠道,加快农民工向现代产业工人的转化。加强劳务用工管理,健全完善劳务分包制度,选择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建筑务工人员实名制试点,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大力发展劳务企业,鼓励企业建立劳务基地,着力改善结构性“用工荒”问题。引导建筑劳务有序流动和规模输出,促进劳务企业与大型总承包企业建立相对稳定的长期合作关系。
  (九)认真履行建设工程招投标的行业监管职责。加强市政和房屋建筑工程招投标市场的管理,加大对省内外企业资质证书、个人执业证书及相关的信用状况的核验工作。规范建设工程项目报建程序,依法开展建筑工程招标主要环节的备案。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等两个标准性文件。完善招标代理机构数据库,认真执行《湖北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执业手册管理办法》,全面清理整顿招标代理机构。推进政府投资工程代建制,强化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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