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1年全省建筑工程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鄂建办[2011]23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现将《2011年全省建筑工程管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一年二月十六日
2011年全省建筑工程管理工作要点
2011年全省建筑工程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紧紧围绕“做大做强湖北建筑业、打造建筑强省”的目标,坚持改革创新,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大力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提升工程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水平,提高行政监管服务效能,进一步提神鼓劲,真抓实干,奋力实现“十二五”的良好开局和湖北建筑业的新跨越。
全省建筑业发展的预期目标是:全省建筑业总产值4800亿元,建筑业增加值950亿元以上;全省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率100%,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率达到93%以上;力争杜绝较大以上安全事故,全面完成安全生产责任目标。
一、加快转变建筑业发展方式
(一)坚持扶优扶强,提高产业集中度。加大中央在鄂龙头企业、省内骨干企业、专业优势企业、劳务带头企业等各梯队企业的培育。继续开辟绿色通道、“直通车”等服务,继续开展建筑企业综合实力20强、装修装饰10强评选活动,大力宣传推介龙头骨干企业,做好133家重点培育企业的跟踪服务。推进政府投资工程投标单位名录制度,实施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向优势企业倾斜。充分发挥中央在鄂企业的龙头作用,鼓励、引导地方企业与龙头企业实施战略联盟,协同发展。根据住房和城乡
建设部《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实施办法》要求,认真做好既有特级企业资质就位工作。
(二)引导企业转型升级。抢抓国家持续加大基础设施投入的机遇,积极培育工程总承包企业。充分发挥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的调控引导作用,支持高等级资质总承包企业尽快进入轨道交通、公路、桥梁、机场、港口、铁路等政府重点投资领域;支持专业承包企业向设计施工一体化以及钢结构、装饰装修、设备安装、建筑智能化等特色专业方向发展。
(三)支持企业开拓省外市场。加强同省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沟通联系,引导企业抢占有发展前景的国内区域市场,形成具有一定规模的区域性优势板块。坚持“走出去”战略,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取得对外承包工程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