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提升我市气象灾害应急响应级别的通知
(筑府发〔2011〕7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受冷空气补充影响,2011年1月17日我市各地普降小到中雪,最低气温降至-6.2℃,至1月18日8时,全市积雪最深达到5.4厘米。据气象部门预测,1月18日至21日,我市低温凝冻天气仍将持续。
根据《贵阳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相关规定,经市应急委研究决定,将我市气象灾害应急响应级别由Ⅲ级提升至Ⅱ级。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克服厌战情绪,发扬连续作战精神,坚守岗位,全力以赴做好“一抗三保”各项工作,夺取抗灾救灾的全面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