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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0年度全市消防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的通报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0年度全市消防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的通报
(洛政办〔2011〕1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洛阳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各有关单位:

  2011年1月17日至25日,市委、市政府抽调人员组成13个年度综合目标考核组,对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2010年度消防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了全面考核。现将2010年度消防工作目标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全市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明显提高

  一是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消防工作。2010年,各县(市、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消防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洛阳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进一步强化各级各部门的消防工作责任和预防措施,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明显加快。偃师、新安、嵩县、栾川、西工、涧西、洛龙、高新、老城等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经常过问消防安全工作,安排部署火灾隐患排查治理,研究解决消防装备建设、经费投入等重大问题。在全市各类专项整治和消防安全保卫活动中,宜阳、伊川、孟津、汝阳、洛宁、瀍河、吉利等县(市、区)都成立了由主管县(市、区)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并精心组织实施。市安监、卫生、文广新、教育、旅游等行业主管部门定期召开会议,履行行业监管职能,部署本行业、本系统的消防安全工作,督促行业所属单位、企业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据统计,2010年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共召开研究部署消防工作的会议354次,县级以上领导带队检查消防安全工作734人次。

  二是消防安全责任制得到有效落实。2010年年初,西工、涧西、洛龙、老城、偃师、伊川、宜阳、新安、嵩县等县(市、区)政府与各乡镇、办事处和各行业主管部门,各行业各部门与所属各单位,各企事业单位内部逐级签订了消防安全责任书,将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消防经费投入及消防装备建设等纳入平安建设、政府综合目标管理体系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内容,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各级领导干部政绩考评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县(市、区)能够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火灾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责任追究。

  三是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成效显著。全市大力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工作,不断加强社会单位员工消防教育培训,培育打造出一大批消防安全“明白人”和“四个能力”消防安全样板单位。各社会单位严格执行防火检查巡查、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消防安全管理等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切实把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具体到各个环节和人员,做到了“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我市社会单位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建设的经验和模式在全省得到推广。汝阳、栾川、洛宁、孟津、西工、涧西、高新、瀍河、吉利等县(市、区)提前完成“四个能力”样板单位建设任务。目前,全市已经建成钼都利豪国际饭店、雅香金陵大饭店、红星美凯龙世博家居具广场等216家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样板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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