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周报反映问题的销号。对于问题已经解决、企业比较满意或基本满意的,由承办单位在周报上提出销号建议,有关领导明确批示同意下周报,或者没有明确批示不同意的,下期周报该问题将予以销号。
2. 职责不清事项即报制度。
(1)本部门严格以“七定”规定为依据履行职能、职责,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及工作任务;
(2)随着形势和工作任务变化需要调整和改变职能、职责的,及时上报市机构编制部门进行重新明确;
(3)在履行职能、职责发生矛盾时,要主动与职能出现交叉的市直单位协调协商,以大局为重,摆正利益和矛盾的关系,协商一致的,报市机构编制部门备案;
(4)在相互协调时,要以服务于改革发展、服务于经济建设、服务于基层群众为指导思想,以转变政府职能、转变工作作风、提高行政能力、提高公务员素质的“两转两提”为重点;
(5)确因职责不清、分工不明而影响工作的,要及时向市机构编制部门报告,由市机构编制部门予以明确;
(6)职责不清事项实行立即上报制度。
(二)内部主要工作制度
1. AB角顶岗制度;2. 机关固定资产管理规定;3. 局长办公会议制度;4. 机关管理制度;5. 机关考评奖惩制度;6. 督查制度;7. 公文处理制度;8. 接待制度;9. 信息工作制度;10. 联系老干部制度。
八、目标责任
(一)机构基本目标
1. 工业投资完成350亿元,工业项目招商不少于1亿元,工业项目建设全省排名前2位;
2.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增加值增速达到12%,销售收入达到2000亿元,确保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税同比增长8%;
3. 全年上报争取国家、省工业项目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
4. 全年实施千万元以上工业项目300个,其中新开工150个,竣工120个,项目总投资1000亿元,当年完成投资350亿元;
5. 引进市外境内资金5000万元以上;
6. 年内没有被各级新闻单位列入“黑名单”的现象发生;
7. 切实加强行政效能建设,完成市下达的行政效能目标责任;
8. 完成市下达的信访、扶贫、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任务;
9. 积极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在搞好局机关驻村帮扶工作的同时,帮助帮扶对象制定发展规划,理清发展思路,并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支持;
10. 政风行风评议在全省同行业和全市各部门中保持先进水平。
(二)承诺责任事项
1. 认真为企业办实事。
(1)提高项目备案效率,改变项目由过去的分科室受理为统一受理,由受理科室分发各业务科室,2天内办结,对备案项目无任何前置条件,除对备案表格填报提出是否符合备案的要求外,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备案项目,不得提出其他材料等额外要求。
(2)市权限内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办结,市权限外企业投资项目的初审,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办结,特殊原因难以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5个工作日,委托咨询评估、征求公众意见和进行专家评议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