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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民营经济服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审办事项联办事项工作制度目标责任规定的通知


  (三)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规格为副处级,设信息产业科和通信管理科

  1. 信息产业科。研究提出推进信息化、电子政务和网络与信息安全的发展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人口、法人单位、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宏观经济四大基础数据库建设,推动资源整合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与共享;按省、市政府规定权限,组织汇总、审核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备案、核准省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信息产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申报、审批省、市信息化专项资金支持的信息化建设项目;负责省、市信息化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检查;负责信息化的宣传普及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实施信息化试点示范和推广工作;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的融合;协调信息化推进中的重大问题,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

  2. 通信管理科。协调各电信基础运营商之间的业务关系;督促协调解决在电信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协调有关企业办理本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加强电信业务市场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协调电子政务、网络与信息安全、通讯,推进跨行业、跨部门业务系统互联互通;协调推进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和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等基础性工作;指导、监督、协调全市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和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按省、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备案、核准省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电子政务、网络与信息安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承担信息安全应急协调和重大事件的处理工作。

  (四)科教培训科

  拟订工业和信息化科技发展战略、规划;组织实施有关国家、省、市科技重大专项、重大产业化示范工程,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学研结合;承担行业科技成果和情报管理工作;组织拟订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负责技术基础工作,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指导行业队伍建设、职工培训、职业准入、职业技能鉴定和就业服务工作。

  (五)工业经济运行局

  贯彻市委、市政府经济工作部署,制定全市工业经济发展规划,研究提出促进工业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监测分析全市工业经济运行态势,发布信息、进行预警预报,指导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对全市工业经济运行中的有关重大问题提出解决措施、对策和办法;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承担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相关工作;承担洛阳市减轻企业负担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指导、协调民营工业企业发展改革工作;负责对重点企业经济运行情况实施监控;定期编制工业经济运行情况报告;安排工业年度增长目标并负责考核,负责县(市、区)工业主要经济指标的统计分析、目标管理、督查考核工作;负责向国家、省推荐重点企业,确定市属重点企业;负责电力行业行政管理,会同有关部门联合编制下达年度发电计划,监测分析电力运行态势,监督管理电力市场。

  (六)节能与综合利用科

  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信息化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和污染控制政策;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负责本行业工业项目的招商引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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