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规格为副处级,设信息产业科和通信管理科
1. 信息产业科。研究提出推进信息化、电子政务和网络与信息安全的发展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人口、法人单位、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宏观经济四大基础数据库建设,推动资源整合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与共享;按省、市政府规定权限,组织汇总、审核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备案、核准省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信息产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申报、审批省、市信息化专项资金支持的信息化建设项目;负责省、市信息化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检查;负责信息化的宣传普及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实施信息化试点示范和推广工作;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的融合;协调信息化推进中的重大问题,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
2. 通信管理科。协调各电信基础运营商之间的业务关系;督促协调解决在电信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协调有关企业办理本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加强电信业务市场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协调电子政务、网络与信息安全、通讯,推进跨行业、跨部门业务系统互联互通;协调推进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和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等基础性工作;指导、监督、协调全市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和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按省、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备案、核准省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电子政务、网络与信息安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承担信息安全应急协调和重大事件的处理工作。
(四)科教培训科
拟订工业和信息化科技发展战略、规划;组织实施有关国家、省、市科技重大专项、重大产业化示范工程,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学研结合;承担行业科技成果和情报管理工作;组织拟订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负责技术基础工作,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指导行业队伍建设、职工培训、职业准入、职业技能鉴定和就业服务工作。
(五)工业经济运行局
贯彻市委、市政府经济工作部署,制定全市工业经济发展规划,研究提出促进工业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监测分析全市工业经济运行态势,发布信息、进行预警预报,指导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对全市工业经济运行中的有关重大问题提出解决措施、对策和办法;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承担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相关工作;承担洛阳市减轻企业负担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指导、协调民营工业企业发展改革工作;负责对重点企业经济运行情况实施监控;定期编制工业经济运行情况报告;安排工业年度增长目标并负责考核,负责县(市、区)工业主要经济指标的统计分析、目标管理、督查考核工作;负责向国家、省推荐重点企业,确定市属重点企业;负责电力行业行政管理,会同有关部门联合编制下达年度发电计划,监测分析电力运行态势,监督管理电力市场。
(六)节能与综合利用科
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信息化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和污染控制政策;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负责本行业工业项目的招商引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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