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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0年度县级政府教育工作自查自评的通知

  三、材料报送

  各县(市、区)要根据自查自评结果写出自评报告,填写《2010年度县级政府教育工作自查自评统计表》。上述材料均一式两份,加盖政府印章,于2011年3月13日前报送市政府教育督导室。

  附件:2010年度县级政府教育工作自查自评统计表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二日

  附 件:
  2010年度县级政府教育工作自查自评统计表

  填报单位:             (盖章)

  年   月   日

  各级教育办学规模情况自查表

学校

 

 

 

 

 

类别

幼儿园

 

小学

初中

普通高中

职业学校(职高)

特殊教育学校

成人学校数

教学点

成建制

幼儿数

乡镇中心幼儿园达标所数

学生数

学生数

最大班额

学生数

最大班额

学生数

最大班额

学生数

学生数

乡镇

村级

公办

 

 

 

 

 

 

 

 

 

 

 

 

 

 

 

 

 

 

 

民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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