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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0年度县级政府教育工作自查自评的通知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0年度县级政府教育工作自查自评的通知
(洛政办〔2011〕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国家和省关于建立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制度的要求,市政府将于2011年3月份(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对各县(市、区)2010年度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为了切实做好自查自评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查自评内容

  县级政府自查自评工作要严格按照2007年省委组织部、省政府教育督导团、省教育厅制定下发的《河南省县级政府教育 工作督导评估指标体系》所规定的内容进行,主要包括领导职责、教育改革与发展、经费投入与管理、办学条件、教师队伍建设、教育管理等六个方面。同时,将教育工作问题整改情况和推进“一保三放开”情况作为自查自评的重要内容。

  二、自查自评工作要求

  (一)建立自查自评组织。县级政府要加强对自查自评工作的领导,召开财政、教育、人事、税务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专题会议,全面总结2010年教育工作开展情况及部门职责履行情况,明确责任,分工合作,共同做好自查自评工作。

  (二)突出自查自评重点。要在全面总结年度工作的基础上,重点对存在问题整改情况、推进“一保三放开”情况和2010年教育经费“三个增长”情况、城市教育费附加的征管用情况、教师培训经费落实情况、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拨付情况、完善“以县为主”教育管理体制情况、校安工程实施情况、办学条件改善情况、中小学布局调整情况、教师补编和管理使用情况、各级学校学生入学情况及控制初中辍学情况、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情况、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职教攻坚计划实施及高中阶段教育协调发展情况、有关部门教育职责履行情况、教育督导机构队伍建设情况、开展乡镇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情况等进行自查自评,肯定成绩,查找问题,明确整改方向,为扎实作好2011年的教育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三)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对年度教育工作进行自查自评是一项严肃、细致的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要认真总结教育工作的新进展、新成就,成绩不夸大,问题不掩饰,严禁弄虚作假,切实达到落实责任、解决问题、推动工作、促进发展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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