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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水利厅关于进行防溺水安全教育的紧急通知

河北省水利厅关于进行防溺水安全教育的紧急通知
(冀水政〔2010〕42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水务(水利)局:
  入夏以来,尤其进入七月份,全省出现了持续的高温天气。为了有效制止中小学生到不适宜游泳的河流、水库、坑塘等蓄水地游泳,确保全省中小学生渡过一个快乐、安全的暑假,各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做好预防和防范,并认真做好辖区内中小学生的游泳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宣传不当游泳的危害。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宣传面广、覆盖面大的优势,广泛发动宣传。一要大力宣传不当游泳的危害性,营造不当游泳危及生命安全的紧张氛围,提高教师和家长的危险意识,加强对中小学生的看护和监管,及时制止不当游泳行为。二要通过新闻媒体,连续播报或刊登游泳安全常识和溺水预防与急救等措施,遇险时,可以通过正确的救助方法,对遇险者进行救助或自救,以减少或避免溺水事故的发生。
  二、加强管理,制止不当游泳。各地要加强非设游泳水域的管理,对相关河流、水库、坑塘,设立禁止标志,必要的加强巡查,要引导规劝中小学生不得在不适宜游泳的场所私自下水游泳、戏水,不擅自与同学结伴到无安全保障的水域游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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