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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哈尔滨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成立哈尔滨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副市长张少良担任,副组长由市商务局、工商局、文化和新闻出版局、知识产权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农委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各有关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主要职责是领导全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推动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督促检查各地区、各部门专项行动落实情况;督办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重大案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负责日常工作。

  三、主要任务及分工

  (一)保护著作权。文化和新闻出版(版权)、公安、工商、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负责对印刷复制各类出版物、印刷品、光盘等印刷、制作企业进行检查,取缔无证照经营和地下印刷、复制窝点,查处非法印刷、复制和加印等行为,对情节严重的给予吊销印刷经营许可证。开展版权执法专项行动,加强对图书、软件、音像制品的市场巡查,及时发现并依法整治侵权盗版行为。各级政府机关要对使用计算机软件情况开展自查自纠。文化和新闻出版(版权)、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重点检查,进一步加大软件正版化工作推进力度。对需要采购的正版软件,财政部门给予必要的资金保障。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负责为专项行动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积极配合有关执法部门开展市场检查工作。

  (二)保护商标权。工商部门负责加强市场巡查,打击商标假冒侵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集中打击严重侵权、群体性侵权以及大规模假冒等影响大的商标侵权行为;重点查处侵犯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地理标志、涉外注册商标专有权的违法行为,制止恶意商标抢注行为;打击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等行为。加强对商标标识、包装装潢印制企业的监管,查处非法印制、制作和销售商标标识的违法行为。

  (三)保护专利权。知识产权部门负责,对专利领域反复、群体、恶意侵权及假冒专利行为进行打击。以我市优势产业领域为重点,以大型商场、商品批发市场为突破口,以群众关注度高、社会影响大、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为重点,开展专利执法检查,打击专利侵权和制售假冒专利商品行为。对举报投诉的专利侵权案件,及时立案查处,维护广大消费者及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

  (四)保护植物新品种权。农业、粮食、林业部门负责治理种子生产源头,针对玉米、水稻、大豆等重点品种,加强品种真实性鉴定,重点打击无证和“套牌”生产、销售授权品种的行为。依法查处滥用、冒用、伪造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产品名称、专用标志等违法行为,整顿和净化种子、农产品市场环境。市农委负责在农业主产区抽查20个植物新品种种子样品,并将作为常态性工作加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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