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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2010)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
(珠府办〔2010〕76号)


横琴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珠海市地震应急预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十一月二日

  珠海市地震应急预案

  目  录

  1总 则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适用范围
  1.4工作原则
  2组织体系与职责
  2.1市抗震救灾指挥部
  2.1.1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
  2.1.2各应急组组成及主要职责
  2.2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地震局)
  2.3区抗震救灾指挥部
  2.4现场指挥部
  3预警和预防机制
  3.1信息监测与报告
  3.2预警预防行动
  3.2.1年度地震重点危险区划分与防震工作部署
  3.2.2短期地震预报与防震准备
  3.2.3临震预报与临震应急反应
  3.3预警支持系统
  3.4地震预警级别及发布
  3.4.1地震预警级别
  3.4.2地震预警的发布
  4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
  4.1.1地震灾害事件分级
  4.1.2地震应急响应分级和启动条件
  4.2信息报送和处理
  4.2.1地震震情速报
  4.2.2地震灾情速报
  4.2.3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灾情报送和处理
  4.2.4震情灾情公告
  4.3地震应急响应程序
  4.4指挥与协调
  4.4.1Ⅰ级响应
  4.4.2Ⅱ级响应
  4.4.3Ⅲ级响应
  4.4.4Ⅳ级响应
  4.5紧急处置
  4.6人员抢救与工程抢险
  4.7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4.8群众的安全防护
  4.9次生灾害防御
  4.10地震现场监测与分析预报
  4.11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4.12地震灾害调查与灾害损失评估
  4.13信息发布
  4.14应急结束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5.2社会救助
  5.3保险
  5.4调查和总结
  6保障措施
  6.1通信与信息保障
  6.2地震救援和工程抢险保障
  6.3应急队伍保障
  6.4交通运输保障
  6.5电力保障
  6.6医疗卫生保障
  6.7治安保障
  6.8物资保障
  6.9经费保障
  6.10社会动员保障
  6.11紧急避难场所保障
  6.12技术储备与保障
  6.13宣传、培训和演习
  7其他地震事件处理
  7.1有感地震应急处理
  7.2地震谣言处理
  7.3特殊时期戒备
  7.4应对毗邻震灾
  8附 则
  8.1名词术语
  8.2责任与奖惩
  8.3预案管理与更新
  8.4预案解释部门
  8.5预案实施时间
  9附 录
  9.1规范化格式文本
  9.2市、区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地震局)联系电话
  9.3相关机构联系电话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确保我市地震应急工作协调、有序和高效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地震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国家地震应急预案》、《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广东省防震减灾条例》、《广东省地震应急预案》、《珠海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地震灾害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1.4 工作原则
  地震灾害事件发生后,我市各级政府立即按照地震应急预案实施地震应急,处置本行政区域内的地震灾害事件。发生特别重大、重大地震灾害事件,在省政府领导下,由市政府实施市级地震应急。发生较大、一般地震灾害事件,由市政府领导实施我市地震应急。
  各有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同行动。地震应急依靠人民群众并建立广泛的社会动员机制,依靠和发挥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在处置地震灾害事件中的骨干作用和突击队作用,依靠科学决策和先进技术手段。

2 组织体系与职责


  市地震应急组织体系主要由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地震局)、各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等组成。有关部门、单位可根据需要设立地震应急工作机构,负责本部门、本系统的地震应急工作,并服从当地抗震救灾指挥机构统一指挥。
  2.1 市抗震救灾指挥部
  发生地震灾害,市政府迅速成立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经市政府批准,市防震抗震救灾联席会议成员作适当调整补充后,转为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全市地震应急救援与救灾工作。市抗震救灾指挥部设在市人防指挥中心,下设办公室和14个应急工作组。
  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组成:
  总指挥:市政府领导。
  副总指挥:市政府副秘书长,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地震局)局长,珠海警备区、珠海武警指挥部、市公安局、市民政局负责同志。
  成员:市应急办、市政府新闻办、市发展和改革局(粮食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港口管理局)、市海洋农渔和水务局、市文体旅游局、市卫生局、市国资委、市市政园林和林业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人防办、市气象局、市公路局、中国电信珠海分公司、广东电网公司珠海供电局、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珠海分公司、珠海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
  市抗震救灾指挥部主要职责:
  (1)根据地震部门对地震趋势分析和判断,确定我市应急工作方案;
  (2)部署和组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对受灾地区进行紧急支援;
  (3)协调珠海警备区和珠海武警指挥部迅速组织指挥部队参加抢险救灾;
  (4)及时向省政府报告我市的震情、灾情和采取的应急行动,传达落实上级抗震救灾指示和部署,根据需要请求省政府给予必要的协调和支持;
  (5)承担其它有关地震应急和救灾的重要工作。
  2.1.1 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
  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人防指挥中心,办公室主任由市防震抗震救灾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分管领导)担任,副主任由市人防办负责同志担任,办公室成员由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联络员、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地震局)工作人员20人和市人防指挥中心工作人员10人等组成。办公室下设综合联络、震情信息、灾情信息、信息发布、条件保障等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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