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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角洲东岸土地收储整理项目工作的通知

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角洲东岸土地收储整理项目工作的通知
(阜政秘〔2011〕6号)


市国土资源局:

  为盘活城区土地资源,改善城市人居环境,经研究,现就三角洲东岸土地收储整理项目实施工作通知如下:

  一、三角洲东岸土地收储整理项目(发改投资〔2010〕524号批复)是盘活城区土地资源,改善城市人居环境的重点项目。为保证项目顺利实施,市政府同意由阜阳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城投公司”)作为投融资建设主体,负责项目投融资、建设实施和贷款偿还等工作,并授权市城投公司负责对本项目范围内的土地实施储备、整理、拆迁补偿和开发。

  二、三角洲东岸土地收储整理项目总投资为68345万元,资金来源为:项目资本金18345万元,向银行融资50000万元。项目资本金由市城投公司负责投入,如市城投公司项目资本金投入能力不足或项目总投资超概算时,由市财政局负责筹集落实资金缺口,确保项目资金及时投入和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

  三、三角洲东岸土地收储整理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拆迁、整理及安置,占地1163.51亩。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具备出让条件的土地715.75亩。

  四、土地出让收入实现后,全额返还市城投公司在农发行阜阳市分行营业部开立的土地出让收入归集账户,专项用于本项目贷款偿还。若土地出让无法按照出让计划实现或市城投公司取得土地出让收入返还金额不足以还款时,由市财政局负责筹集其他资金,专项用于到期贷款本息的偿还。

  五、市财政局要加强资金监管,确保市城投公司严格按照工程项目建设程序使用资金,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相关规定履行招投标手续和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六、为保证项目资金合理合规使用,由市财政局、城投公司与农发行阜阳市分行营业部签订《阜阳市三角洲东岸土地收储整理项目建设资金使用管理协议》,明确项目建设资金的具体管理方法。

  七、该项目地块已纳入我市2010年土地收储计划,市城投公司要在2012年底以前完成项目,并按照政府公共项目管理规定,负责项目建成后的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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