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流感、人禽流感等重大呼吸道传染病监测项目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

  (2)病原检索 一旦出现SARS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或实验室确诊病例和人禽流感病例,立即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参照《深圳市预防和控制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工作预案(卫生部分)》开展防治工作。本市医疗机构收治了SARS病例时,市疾控中心应及时登录“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进行网络审核、上报。非典检测实验室和实验室人员须认真遵照卫生部发布的《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实验室生物安全操作指南》、《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毒研究实验室暂行管理办法》,参照执行《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采集鼻拭子(或咽拭子)、含漱液、痰、血液(血清和EDTA抗凝血)、粪便、尿液等用于检测。标本采集的同时要注意对同一病例采集不同病程的标本,非典死亡病例,要做好尸体解剖和标本保藏及运送。如得到阳性结果时应及时将样本送广东省疾控中心实验室进行复核。
  3、麻疹及风疹
  (1)病例筛检:包括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确诊病例和其它出疹病例。发热,出疹(全身性斑丘疹)并伴有咳嗽,卡他性鼻炎或结膜炎症状之一者,或被任何经过训练的卫生人员诊断为麻疹的病例均为疑似麻疹病例。临床诊断病例是指未进行流行病学调查或完成调查前失访或死亡的病例,实验室检测结果为阴性或无实验室诊断结果的临床报告病例,且与实验室确诊病例没有流行病联系。确诊病例包括实验室确诊病例和临床确诊病例,实验室确诊病例是指疑似麻疹病例有完整的流行病学调查资料,血清学诊断麻疹IgM抗体阳性;或从疑似麻疹病例的标本中分离到麻疹病毒,临床确诊病例是指疑似麻疹病例有完整的流行病学调查资料,标本检测结果为阴性或没有标本检测结果,且与实验室确诊麻疹病例有明显流行病学联系;或实验室排除其它出疹性疾病。其它出疹病例包括有完整的流行病学调查资料,采集了合格血标本,经合格实验室检测结果阴性;或经实验室证实为其它发热出疹性疾病;或无实验室诊断结果的临床报告病例,经流行病学调查,证实与其它实验室确诊病例无流行病学联系,并且能明确找出是由其它原因引起发热出疹的病例(如药物性过敏性皮疹等)。
  (2)病原检索:建立市、区级的麻疹血清学实验室监测网络对所有疑似麻疹病例和疑似麻疹暴发进行血清学诊断与鉴别诊断,有计划地开展麻疹病毒学,麻疹疫苗效价,免疫成功率和人群抗体水平的监测;将麻疹疫情报告系统纳入到急性迟缓性麻痹(AFP)专报系统工作中,对所有麻疹病例进行报告;调查所有疑似麻疹病例,提高报告敏感性、完整性与及时性;开展暴发调查;分析人群免疫状况,发现高危地区和高危人群,预测并预防麻疹暴发。
  4、军团病
  (1)病例筛查
  临床上军团菌感染有两种表现形式:肺炎型和庞蒂亚克热型(Pontiac fever)。
  肺炎型:重型,潜伏期2~10 天,发病初期表现为低热、头痛、肌肉和关节疼痛、疲倦乏力、食欲差,持续1~2天后表现为高热(39~41℃)、干咳(或咳痰)、呼吸困难、气短、畏寒,偶有腹泻,X线片显示有肺炎征象。重症病人可发生肺外征象,可表现为肝功能损害及肾衰竭,尿中有蛋白和红细胞,有的甚至出现精神紊乱,有的还可引起亚急性心内膜炎、肺脓肿甚至肺空洞等。侵袭率约5%,可引起死亡,病程长,多为7~14天。
  庞蒂亚克热型:轻型,潜伏期较短, 一般为1~3天,表现为发热、头痛、疲倦、食欲不振,肌痛、畏寒、恶心、干咳, 2~5天后自动缓解。大多无需治疗,侵袭率约90%,无死亡。早期最常见的胸部X线表现为一叶片状肺泡浸润阴影,有多变性、多形性、多发性的特点。当疾病进一步发展时,浸润阴影可增大或呈实变,并延至对侧。1/3患者有少量胸腔积液、胸膜增厚及肺脓肿表现;部分患者肺周围结节样可迅速增大;有些患者甚至可出现空洞,而空洞有形成快、闭合慢的特点。患者临床恢复后,肺部阴影还可持续几周。
  (2)病原检索
  应结合流行病学资料、临床表现和实验室结果进行综合分析。因军团菌肺炎临床表现与其他肺炎很难区分,因此主要结合实验室检验结果加以确诊。依据为从呼吸道分泌物和肺组织标本中培养分离到军团菌;免疫荧光镜直接观察到标本中的军团菌;检测病人尿标本中军团菌抗原;检测病人血清标本中的军团菌抗体滴度,急性期和恢复期血清抗体滴度4倍增长或单份血清抗体滴度≥1:256。依据以上实验室数据,结合临床X线检查及相关表现加以确诊。临床标本(痰液、气管内吸取物、支气管镜洗液、胸水或肺组织匀浆)培养和分离出军团菌是特异和可信的军团病诊断方法。
  5、水痘
  (1)病例筛查:水痘是有水痘-带状疱疹病毒引起的急性呼吸道传染病,传染性很强,主要发生在儿童,其特点是全身皮肤分批出现散在的斑疹、丘疹和水疱疹。水痘一般经空气飞沫、密切接触传播,人对水痘普遍易感。水痘的诊断,根据接触史、特征性皮疹和瘙痒等症状临床上不难诊断。
  (2)暴发疫情监测: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和企事业单位、学校、托幼机构医疗卫生保健人员发现短时间内出现异常增多的水痘病例时,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开展当地流行病学调查及处理,采集鼻咽拭子或咽漱液、疱疹分泌液及采集血清,进行实验室快速诊断检测(如PCR、胶体金、ELISA等技术)以及病毒分离培养,完成调查报告,必要时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参与调查处理。
  6、其它常见呼吸道病毒监测
  (1)病例筛选
  参照流感样病例的病例筛选,对流感样病例(ILI)监测中鉴定为流感阴性的样本,进行其它常见呼吸道病毒检测。
  (2)病例检索
  采集患者的鼻咽拭子或咽漱液、双份血清;同一患者尽可能采集双份标本,一份为鼻咽拭子用于常见呼吸道病毒的抗原检测,一份为双份血清用于常见呼吸道病毒的抗体检测。采集的鼻咽拭子、血清标本要立即放在4~8℃条件下保存,并在24小时内送至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
  各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监测医院送检的鼻咽拭子或咽漱液标本在48小时内利用荧光定量PCR的方法进行冠状病毒(229E,OC43,NL63,HKU1亚型)、副流感病毒(1,2,3,4型)、呼吸道合胞病毒(A,B亚型)、间质肺病毒(A,B亚型)、鼻病毒(A,B,C亚型)、腺病毒等多种呼吸道病原体的检测,阳性样本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不能及时检测应放置-70℃保存。

第五章 经费预算和管理

  一、经费总需求
  (一)经费需求
  项目所需的运行经费主要包括如下六大部分:流感样病例的流行病学监测、流感病毒的病原体分离培养、流感样病例暴发疫情的快速检测和病原体培养、一般人群和职业人群的血清抗体检测、流感病毒分子生物学监测、应急监测、检查督导和其他;人禽流感病例的快速检测和应急物资储备;SARS疑似病例的快速检测与应急物资储备;不明原因肺炎病毒性病原体的快速检测;风疹、麻疹监测网络运行与相关病例检测;军团病病原体检测。
  (二)测算方法原则,根据项目工作总量及其各级各监测点的职责和任务分工,在不考虑工资和福利补贴等人员费用的情况下,仅对项目运行费用进行测算和分配。
  测算的基本方法:依据我市2006-2009年流感、人禽流感等重大呼吸道传染病的监测结果(见下表),量化工作指标,同时结合2006-2009年实际经费的使用情况,并以此作为测算的主要依据。

  表1 深圳市2006-2009年流感监测情况及本项目监测任务数

年份

监测内容

市CDC

罗湖

福田

南山

宝安

龙岗

盐田

光明

合计

2006

流感样病例检测数

1074

258

311

274

243

463

265

 

2888

暴发疫情起数

 

36

18

18

12

22

7

 

113

一般人群血清抗体检测数

 

200

200

200

100

100

193

 

993

职业人群血清抗体检测数

 

 

 

 

 

 

 

 

587

肺炎标本检测数

245

 

 

 

 

 

 

 

245

麻风疹血清抗体检测数

 

295

222

506

1392

1172

48

 

3635

小计

1319

789

751

998

1747

1757

513

 

8461

2007

流感样病例检测数

1071

233

269

240

178

269

245

 

2505

暴发疫情起数

 

9

18

13

5

5

0

 

50

一般人群血清抗体检测数

 

299

300

300

300

296

205

 

1700

职业人群血清抗体检测数

 

45

61

45

48

60

32

 

291

肺炎标本检测数

280

 

 

 

 

 

 

 

280

麻风疹血清抗体检测数

 

378

314

992

3273

1774

44

 

6775

小计

1351

964

962

1590

3804

2404

526

 

11601

2008

流感样病例检测数

1072

288

305

263

351

481

291

146

3197

暴发疫情起数

 

16

15

25

6

9

2

 

73

一般人群血清抗体检测数

 

300

285

295

300

300

733

 

2213

职业人群血清抗体检测数

 

124

96

83

96

97

79

 

575

肺炎标本检测数

320

 

 

 

 

 

 

 

320

麻风疹血清抗体检测数

 

1023

345

454

2579

1292

22

17

5732

小计

1392

1751

1046

1120

3332

2179

1127

163

12110

2009

流感样病例检测数

1687

457

481

538

449

569

498

465

5144

暴发疫情起数

 

86

64

98

39

113

14

 

414

一般人群血清抗体检测数

 

298

156

150

300

120

384

150

1558

职业人群血清抗体检测数

 

30

30

30

50

50

10

 

200

肺炎标本检测数

380

 

 

 

 

 

 

 

380

麻风疹血清抗体检测数

 

689

115

102

940

236

6

 

2088

小计

2067

1560

846

918

1778

1088

912

615

9784


  二、经费承担
  本项目所需经费由市、区财政部门和市、区卫生部门纳入年度经费预算。
  本项目的经费承担是根据市、区各自承担的业务含量、职责以及工作内容,结合人员分布的百分数来综合预算。全市目前总人口数接近1450万人。其中宝安区占39.02%,龙岗区占24.47%,福田区占12.98、罗湖区占11.05%,南山区占10.31%,盐田区占2.17%。
  试剂费用:全市流感局部暴发使用的荧光PCR检测试剂盒,A、B流感抗原检测试剂盒(胶体金法)试剂,不明原因病毒性肺炎病原体荧光PCR检测试剂盒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根据性价比负责集中招标采购统一配发,由各区项目办根据辖区工作的实际需要每月向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申领一次。试剂采购费用由市项目办承担。其它经费按项目经费承担表执行。
  项目费用测算方法见附件。
  三、经费管理
  按照政府事业单位项目经费管理方法运行。

第六章 督导和质量控制

  一、督导与考核
  (一)市、区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深圳市流感、人禽流感等重大呼吸道传染病监测项目》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对全市和各辖区的监测医院、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学校和家禽场等的相关工作进行经常性的监督;当流感、人禽流感等重大呼吸道传染病暴发或流行时,依法定期进行常规监测工作、疫情调查处理工作的检查和督导。
  (二)常规督导:区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每半年一次对辖区内的监测单位进行督导,包括监测所涉及的各项内容。
  (三)专项督导: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接到上级指示时、或发现监测系统出现异常时,临时开展专项督导。如,流感样病例标本的采集、流感病毒标本的运输与保藏和流感病毒实验室分离与鉴定。
  (四)考核:市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市、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每年联合开展1次全市范围的流感及人禽流感监测工作考核,考核时间为12月至次年1月期间。
  二、质量控制
  按照《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规范》中流感及人禽流感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内容和《全国流感监测方案(2010年版)》、《广东省流感监测方案(2010年版)》要求,深圳市流感及人禽流感防制工作检查标准见附件。

第七章 附件

  1、项目费用测算方法
  2、禽流感职业暴露人员防护指导原则指引
  3、流感标本的采集、运送、处理及流感病毒株的运输指引
  4、流感病毒培养分离技术指引
  5、流感病毒鉴定技术指引
  6、流感爆发疫情样本指引
  7、流感实验室检测工作指引
  8、人禽流感病例流行病学调查指引

  附表1  医院/社康中心/学校/家禽养殖场流感样病例原始登记表
  附表2-1     市(区)    医院流感样病人采样送检表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