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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春运工作的通知

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春运工作的通知
(淮府〔2011〕9号)


凤台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2011年春运从1月19日开始至2月27日结束,共计40天。切实做好春运各项工作,努力满足旅客出行需要,对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和谐社会建设,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具有重要意义。现将春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完成春运任务

  春节是我国最重要的传统节日,新春佳节全家团聚是人民群众最迫切的愿望。做好春运工作,不仅是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也是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科学组织、安全第一、以客为主、优质服务”的原则,认真扎实做好2011年春运的各项工作。市政府成立春运领导小组,市委常委、副市长王诚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李大松和市交通运输局局长徐杉任副组长,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城建委、市卫生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淮南西站等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

  各县区政府和相关部门要相应成立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并由主要负责同志牵头负责,制定春运工作预案和应对措施,对春运工作所需的人力、物力、经费等,给予妥善安排和落实。

  二、强化监管,确保春运安全

  春运安全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是春运工作的首要任务。各运输部门和运输企业要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监督检查,明确安全责任,落实具体措施。在春运前和春运中,公安、交通和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加强交通安全监管和对运输工具、设施进行安全检查,严禁不符合安全条件的运输设施投入运营。

  公安、交通运输部门要严格审查驾车人资格,加强对司乘人员、经营者的安全教育,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防范超载、超速、疲劳驾驶等违法违章行为,确保行车安全。公安部门在春运期间要加强巡查疏导,保证道路畅通。

  各运输部门要切实做好防火、防爆和危险品的查禁工作,完善检查制度,强化检查手段,坚决把“三品”堵在车船之外。此外,各运输部门要努力做好车站和运输工具的清洁和消毒工作,有效预防各类疾病的发生和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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