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指导意见

  20.建立中小学校实习基地。组织师范类高校高年级在校学生参加实习支教,提升就业能力。
  九、强化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和就业指导
  21.人社、教育等部门及高校要加强协作。要积极组织开展“民营企业招聘周”、“网络大招聘”、“特别职业技能培训”、“就业服务月”以及高校毕业生省外推介等活动,大力开展面向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服务系列活动,为高校毕业生提供更多、更快、更好的免费就业信息和各类服务。
  22.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对高校毕业生提供服务。主动开展政策咨询、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就业见习等免费服务;提供档案管理、人事代理、社会保险办理和接续、职称评定以及权益保障等方面服务。要加强人才市场和人力资源市场管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招聘活动的安全保障,维护高校毕业生就业权益。
  23.高校要强化对大学生的就业指导。认真开设就业指导课并作为必修课程,重点帮助毕业生了解就业政策,提高求职技巧,调整就业预期。要在高年级开设针对公务员、企事业单位招考的专门笔试和面试辅导课,增强高校毕业生求职应聘的能力。要大力组织校园招聘活动,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协调相关部门和用人单位组织多层次、多规格、多形式的校园招聘会,增加毕业生的就业机会。
  十、认真做好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工作
  24.要在人社部门设立“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窗口”。要把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设立专门的“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窗口”,积极为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服务。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参加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时,免收报名费和体检费。
  25.建立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创业孵化基地。扶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创业,免费提供场所,自主在孵化基地创业2至3年,免收各种费用。
  26.要做好高校毕业生调查登记管理工作。要建立“未就业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信息库”,及时为毕业6个月以上、有就业愿望、尚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发放《就业失业登记证》,落实相应就业扶持政策。将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纳入当地失业人员扶持政策体系,实施一对一职业指导、向用人单位重点推荐、公益性岗位安置等帮扶措施,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政策。
  27.对零就业和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开展就业援助工作。实施重点推荐、优先安置,提供政策咨询、就业指导、职业介绍、人事代理、跟踪回访等“一条龙、一对一”的全免费服务,争取实现100%就业。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