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指导意见

  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市街道社区就业
  5.积极引导高校毕业生参加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大力开发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养老服务、医护服务、社会保障、社会救助、扶贫开发、防灾减灾等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城市街道、社区要选聘高校毕业生,特别是家庭困难毕业生从事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到城市街道、社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的,给予每人每月1000元生活补贴,另代缴五项社会保险费,所需资金从就业专项资金中解决。
  三、鼓励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就业
  6.人社和公安部门要为非本地户籍的高校专科以上毕业生落户。企业招聘非本地户籍的普通高校专科以上毕业生,取消用人审批和落户限制,户口可落到当地人才服务机构。
  7.企业招聘特困家庭的高校毕业生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企业招聘零就业、低保等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扶持政策。
  8.认真做好招聘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等人员的企业贷款工作。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招聘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等城镇登记失业人员达到企业现有职工总数的3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5%)以上,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提供最高额度为20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支持,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
  四、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
  9.降低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市场准入条件。创办企业首次出资额允许为零,允许利用符合消防安全、环保和物权法相关规定要求的家庭住所、租住房、临时商业用房等作为创业经营场所。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国家限制行业除外)的,按规定自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并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10.扩大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小额担保贷款规模。自筹资金不足的,可给予不超过50000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按规定适当扩大贷款规模,贷款期限为2年。个人申请小额贷款并从事微利项目的由财政部门据实全额贴息。市、县(市)区要结合实际需要,建立一定规模的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并建立担保基金的补偿机制,以提高担保基金的担保和代偿能力。
  11.组织有创业愿望的高校毕业生参加创业培训。对参加创业培训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高校毕业生通过多种形式灵活就业的,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五、鼓励骨干企业、政府投资重点建设项目和科研项目单位积极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