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综治委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上海市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沪校综治办〔2011〕1号)
上海市综治委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高等学校,各区县综治委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现将《2011年上海市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点》下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贯彻执行。
附件:2011年上海市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点
上海市综治委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八日
附件:
2011年上海市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点
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上海学校及周边环境建设工作要紧紧围绕上海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大局,以改进校园及周边治安防控工作薄弱环节为重点,以安全文明校园建设为载体,努力完善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长效机制,提升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水平,积极为青少年学生的安全健康成长和“十二五”规划实施作贡献。
一、以“三防”建设为重点,提高学校及周边治安防控能力
(一)落实保安服务管理规定。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教委、市公安局制订的《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保安服务管理规定》的通知(沪府办〔2010〕54号)要求,结合本区县中小学、幼儿园实际,对照保安服务管理规定要求,认真做好中小学、幼儿园保安员配备、资质审核和日常管理工作,切实增强各中小学、幼儿园人防能力。
(二)启动新一轮风险勘查三年行动计划。市教委将会同平安保险公司组织力量,在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开展第二轮三年风险勘查行动(2011-2013),对学校食堂、操场、学生宿舍、教学设施设备等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并将隐患排查及整改工作情况纳入学校安全工作档案。
(三)完善技防使用维护工作。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各中小学、幼儿园进一步完善技防设施日常使用维护制度,加强技防设施日常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故障,保障技防设施正常运行。进一步加强高校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建设,增强技防实战效果及人机联动预防、处置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