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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先进单位和个人评选条件
2.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推荐名额表
3.
先进单位申报表
4.
先进个人申报表
二○一一年一月十八日
附件1
先进单位和个人评选条件
一、建筑业发展先进单位和个人
(一)先进单位
1.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和路线、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全面履行管理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2.工作思路清晰,勇于创新,重点突出,措施得力,各项制度完善,工作开展扎实有效。
3.领导班子团结,职责分工明确,工作协调一致,勇于开拓创新,廉洁高效。
4.建筑业发展环境良好,工作开展有序,能认真完成各项责任目标,建筑业发展各项指标增幅达到或超过全省平均水平,无较大以上质量安全事故发生。
5.企业管理到位,能为企业发展提供政策指导,排忧解难,服务周到、热情。
6.高度重视建筑业统计工作,组织领导得力。认真督促企业准确、按时完成统计数据上报,上报率达到或超过全省平均水平。科学、合理的使用统计数据,实现信息化管理数据。
7.认真贯彻落实省厅工作部署,按要求及时上报有关材料,信息反馈迅速,积极参加省厅组织的各项活动。
8.清理拖欠工程款工作开展得力,成绩突出。
9.注重单位形象建设,社会反映良好。
(二)先进个人
1.模范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维护大局和利益。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恪尽职守,勇于实践,开拓创新,勤奋工作,业绩突出。
3.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依法管理,热情服务,敬业爱岗,团结同志,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廉洁奉公。
4.业务熟练,工作扎实,遵纪守法,服从组织安排。
二、建筑市场管理先进单位和个人
(一)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