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评选2010年度建筑业管理先进单位和个人的通知
(豫建建〔2011〕3号)
各省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
2010年,全省工程建设与建筑行业发展工作取得了良好成绩,如期完成2010年省政府下达的责任目标。为进一步推进建筑业管理工作,提升整体管理水平和效率,经研究决定,对在2010年度建筑业管理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本次评选奖项共设以下7项,建筑业发展先进单位和个人;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先进单位和个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先进单位和个人、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先进单位和个人;装饰装修管理先进单位和个人;工程监理管理先进单位和个人;优秀执业管理人员。各奖项评选条件见附件1。
二、评选范围
各省辖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工作人员,含机关各有关处(科)室、装饰办、招投标办、交易中心、质量安全管理部门及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委局不在参评范围内。
三、评选办法及名额
本次评选采用评定结合的方式进行。省辖市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县级先进单位和个人的初选工作,并推荐上报省厅。省厅组织评定。
1.先进单位的评定:市级单位不再提出申请,由省厅根据全省工作开展情况直接对各省辖市建设主管部门进行评定;县级先进单位名额为1个。
2.先进个人的评选:市级每个奖项2人;每个县共3人。
四、评选要求
1.推荐工作要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实的原则,真正把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推荐上来。
2.各省辖市在组织申报中要根据申报条件综合考虑,选择合适的奖项进行申报,并严格按照名额指标要求上报。
3.申报先进单位和个人需分别填写《先进单位申报表》(附件2)、《先进个人申报表》(附件3)。申报材料中,要将各项工作指标及完成情况表述清楚。
4.各地推荐参评的奖项及名单要行文上报省厅。申报表和先进事迹材料要填写清楚申报奖项的名称,并于2010年2月28日前以电子邮件上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