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2011年上海市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闵行区、嘉定区、宝山区、浦东新区、奉贤区、松江区、金山区、青浦区、崇明县财政局、农委,光明集团:
按照财政部有关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的要求,为进一步支持本市优势农业产业发展,经研究,现将《2011年上海市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请按文件要求组织做好项目申报工作。
特此通知。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二O一一年一月十八日
2011年上海市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为加快上海现代农业发展,进一步推动上海农业标准化、规模化、设施化、品牌化建设,形成具有较强市场竞争能力的安全高效农业产业,保障本市市场农产品的稳定供应,经研究,现对2011年上海市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建设目标
根据财政部《关于安排2011年中央财政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财农〔2010〕417)和《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和项目管理暂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沪财农〔2009〕54号)要求,本市2011年财政支持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将继续贯彻“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创新机制”原则,加大支农资金整合力度,集中资金重点支持生猪产业生产环节建设,解决和突破制约生猪生产发展的主要问题,提升生猪生产示范引导作用,促进产业持续平稳健康发展。
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以“聚焦资金、财政引导、整合资源、强化监管”为原则,着眼于支持解决制约现代农业产业发展的瓶颈问题,着力于创建生猪安全、高效、健康的生产模式,促进生产方式转变和科技、机制、体制创新,健全产业组织体系和服务支撑,进一步提高本市生猪产业综合生产能力、可持续发展能力,增加农民收入。
二、支持环节和主要建设内容
根据上海生猪产业生产现状和发展要求,以高效、安全、生态、低耗的生猪养殖为核心,以种源建设为基础,以循环农业为抓手,立足解决阻碍养猪生产发展的主要问题,准确把握持续发展的关键环节。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支持环节和主要建设内容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