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做好本市2010年农业综合开发统计工作的通知
(沪农开办〔2011〕2号)
浦东新区、宝山区、奉贤区、松江区、金山区、青浦区、崇明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根据《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做好2010年度农业综合开发统计工作的通知》(国农办〔2010〕254号)要求,现就做好本市2010年度农业综合开发统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统计报表编报工作
编报农业综合开发统计报表是农业综合开发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各区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以下简称“农发办”)、财政局要继续重视统计报表编报工作。按照科学、规范、真实、准确的要求,在总结过去编报统计报表工作的基础上,认真细致地采集、填报数据,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
二、严把统计报表填报和审核关
各区县农发办要与财政局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统计报表填报和审核工作。要认真填报、审核基层表,重点审核以下三个环节:一是审核统计表内计划数据与计划报表数据是否一致;二是审核表内表间的勾稽关系是否正确;三是审核上年年末结转数与本年年初结转数是否一致,在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后汇总分析。
三、认真做好统计分析
各区县农发办要在统计报表填报、审核的基础上,深入分析统计数据,认真说明变化情况和原因分析,提出完善或改进工作的意见和措施,为科学决策提供重要依据。
四、采用专用系统软件填报统计报表
2010年度农业综合开发统计报表继续采用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数据管理系统软件上报。与2009年报表相比,2010年对产业化经营项目和部门项目报表中的个别参数进行了修改。各区县农发办应到北京凯晟通科技有限公司网站(www.canstone.cn)下载专区下载统计参数及关联任务说明。如有问题,针对不同类型,请及时反馈市农发办或北京凯晟通科技有限公司。
五、按时报送统计报表
各区县农发办于2011年2月28日前,将基层表和汇总表及编报说明等材料上报市农发办。其中,基层表只报电子文档;汇总表除报电子文档外,还需报送纸质文件(用A3纸,一式两份)。届时市农发办将组织开展统计报表会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