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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公安局关于全面加强本市春节庙会活动组织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三、落实保障措施,确保活动安全。春节庙会活动承办方和场地管理单位要按照有关标准和要求,落实活动场所、场地安全设施设备保障工作。一是加强物防设施建设,强化周边界限封闭。各春节庙会活动现场要确定活动区域并予以封闭管理,现场有水域、桥梁、涵洞、狭窄通道的,要加设引导标识、围挡护栏等设施。二是加强技防投入,春节庙会活动期间应增设视频监控设备,实现对活动现场的全方位覆盖,做到无监控盲区、无监控死角。三是对春节庙会活动场所场地消防、安检、广播等设备、设施和系统的运转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确保活动期间设施设备齐全有效、运转正常。四是春节庙会活动承办方要筹划足量停车场地,设置引导标识,确保周边道路交通秩序平稳。五是春节庙会活动承办方和场地管理单位要共同对各类临建设施进行安全方面的检查验收,不合格的坚决不得投入使用。

  四、强化现场管理,保障内外秩序。一是春节庙会活动承办方和场地管理单位要依照法律法规,强化现场安全措施组织落实工作。要从严测算场地人员安全容量,科学设置摊位布局,依法依规划定缓冲区和安全通道。要采用技术手段实时监控人员数量,当园区内人员流量接近核定安全容量时,要采取暂缓售票等措施控制入场人数。要针对可能发生在春节庙会活动现场内及周边的人员聚集情况制定预案,做到发现问题能随时启动处置。要严格落实入场安检措施,可雇佣有资质的专业安检保安员,采取普检、抽检、巡检相结合的方式,防止烟花爆竹、管制刀具等违禁物品进入现场,确保春节庙会活动现场安全有序。二是各区县政府、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大活动场地周边秩序清理整治力度。公安、城管和交通执法等部门要开展联合执法,确保良好环境秩序。三是各庙会活动承办方要对可能发生的游商扰序等突发情况制定应急预案,明确专人负责妥善处置。同时市民族、公安、城管等部门要共同研究形成专门工作意见,明确责任,提前研判,及时掌握情况,实施源头控制,加强教育引导和现场管理、处置工作。

  五、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有关区县政府以及春节庙会活动主办、承办方要加强宣传工作,坚持正确舆论引导,避免新闻误导和恶意炒作。一是相关部门要协调新闻媒体对本市春节庙会活动进行正面宣传。二是各区县要设立新闻发言人,负责庙会新闻宣传工作,遇有突发事件,及时向社会公布信息、批驳谣言、以正视听。三是春节庙会活动承办方负责组织活动现场的新闻宣传工作,要提前通过电视、广播等形式宣传安全知识,发布安全提示,引导错峰参观,提高公众安全意识,形成“关注安全、参与安全、共享安全”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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