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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春运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春运工作的通知
(京政办发〔2011〕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按照全国春运工作的统一部署,2011年春运从1月19日开始至2月27日结束,共计40天。为认真做好本市春运工作,满足人民群众出行需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圆满完成任务

  春运工作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安定和谐大局。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按照“科学组织、安全第一、以客为主、优质服务”的原则,扎实有效地履行职责,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平安、欢乐、祥和的春节。

  全市春运工作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由市交通委牵头,会同北京铁路局、民航华北管理局、市总工会、首都精神文明办、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市政市容委、市卫生局、市工商局、市安全监管局、市气象局、市口岸办、市城管执法局、东城区政府、西城区政府、丰台区政府、北京西站地区管委会、市公交集团、市地铁运营公司、市祥龙公司、京港地铁公司、北京环卫集团等部门和单位,建立统一高效的协调机构,落实好组织、保障、安全、服务等各项工作。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应根据需要建立相应的春运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抓好组织实施。

  二、强化协调配合,形成春运工作合力

  春运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范围广、环节多、影响大,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方案要对接、信息要沟通、措施要联动,形成春运工作合力。

  铁路、公路运输系统和工会、教育、建设、人力社保等部门要继续组织引导高校学生和返乡农民工有计划订票、有序乘车;航空、铁路、公路运输系统和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建立沟通机制,遇有运力变化或调整造成客流大量聚集时,及时通报情况,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积极协调,做好旅客接转疏运工作;公安交通管理、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和气象部门要建立联动机制,遇有恶劣天气适时采取统一的管制措施,确保道路畅通;首都精神文明办与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要协调配合,继续发挥文明引导员作用,共同做好春运工作。

  三、科学安排运力,满足旅客出行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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