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水利厅关于赤城县李家湾水电站技术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冀水电〔2010〕22号 2010年6月17日)
张家口市水务局:
你局“关于上报《赤城县李家湾水电站技术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张水〔2010〕139号)及所附初步设计报告收悉。经我厅研究认为,该工程是国家已批复的《河北省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中拟实施的农村能源项目之一,位于赤城县东卯镇境内的黑河上。电站于1995年建成,经过多年运行,水工建筑物和机电设备已损坏严重或老化,造成电站效益日益低下,亟需实施技术改造。该电站在赤城县巩固退耕还林成果规划的区域内,项目实施后可增加退耕还林户的代燃料电量,对于改善林草植被环境、防止水土流失是十分有益的,我厅同意实施该项目。项目由赤城县水务局负责承建,建设投资来源为申请国家专项资金、建设单位自筹等方式。现对李家湾水电站技术改造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如下:
对拦河坝进行维修、加固。将拦河坝表面清理后,重做钢筋混凝土护面;将坝下游原护底改造为钢筋混凝土护底。
改建引水渠道,并对渠道加钢筋混凝土盖板;对1#引水隧洞塌方段进行浆砌石衬砌。
对压力前池采取防冻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