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水利厅关于京秦高速公路迁安支线京秦高速至迁安段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冀水保〔2010〕90号 2010年6月13日)
迁安市交通局:
你单位《关于审批〈京秦高速公路迁安支线京秦高速至迁安段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请示》(迁交政字[2010]41号)收悉。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技术评审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京秦高速公路迁安支线京秦高速至迁安段位于唐山市迁安市境内,包括主线和连接线两部分,其中主线起于沙河驿镇东侧京秦高速公路,止于小崔庄西北,全长35.74公里,其中京秦高速至祺光互通段19.2公里,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路基宽33.5米,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祺光互通至终点16.54公里,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路基宽26米,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平杨互通连接线全长5.8公里,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路基宽21.5米,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工程总占地356.53公顷,建设期土石方挖填总量829.67万立方米;估算静态总投资24.31亿元,由迁安市交通局投资建设,计划2011年开工,建设期3年。
本工程位于燕山山地低山丘陵区、滦河流域,项目区现状水土流失以水力轻度侵蚀为主,属河北省水土流失重点预防监督区。
二、同意方案报告书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防治目标和防治措施布局,可以作为本工程开展水土保持工作的依据。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预测和水土保持监测的内容、方法,预测本工程建设期损坏水土保持设施面积121.19公顷。
四、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措施及其实施进度安排。水土保持措施应当与主体工程统一安排,及时实施边坡防护、排水和绿化工程。施工场地和施工便道应做好汛期临时排水和防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期间的水土流失,施工结束使用后及时进行土地整治,恢复植被或复耕。
五、同意水土保持投资估算的编制依据和方法。本工程水土保持方案估算总投资11229.76万元。
六、建设单位在本工程建设阶段应当落实以下工作:
1、将方案确定的水土保持措施要求和估算投资落实到下阶段主体工程设计、招标合同和施工组织之中。水土保持后续设计文件报送省水利厅备案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