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黑龙江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11年全省疾病预防控制与爱国卫生工作要点的通知


  四、认真做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工作。维持全省无脊灰状态,开展国家免疫规划常规免疫和消除麻疹工作,规范疫苗管理,规范接种服务行为,推进预防接种信息化建设,保持高水平的接种率和接种质量。加强对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监测、调查处理工作。

  五、做好艾滋病防治工作,全面落实艾滋病防治“四免一关怀”政策。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通知》,全面推进艾滋病防治工作,做好高危人群主动监测和行为干预,加强感染者及病人管理、落实抗病毒治疗等政策。

  六、加强结核病防治工作。加强结核病患者治疗管理、疫情监测和实验室工作,全面提高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的工作质量,分类指导,稳步推行结核病防治“三位一体”的服务模式。全省发现并治疗活动性肺结核病人3万例,新涂阳肺结核患者的治愈率保持在85%以上。

  七、做好地方病防治工作。开展好重点地方病的监测,全面掌握我省地方病分布和防治现状;提高鼠疫防治工作网络化管理水平、预测预警能力和应对鼠疫疫情的应急反应能力;加强与畜牧等有关部门沟通配合,落实人畜共患传染病的各项防治措施,有效控制布病疫情。

  八、全力推进慢病防治工作。继续在全省范围推广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结合新医改,探索适合我省的社区慢性病规范化管理新思路。进一步加强精神卫生工作,搞好部门协调配合,推动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深入开展。逐步扩展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工作范围,推广口腔预防适宜技术,开展儿童、青少年口腔疾病监测工作。

  九、做好手足口病、流感等重点传染病的防控。按照领导不削弱,思想不松懈,工作不放松的原则,重点加强疫情监测与预警,及时处置手足口病疫情;按照《全国流感监测方案(2010年版)》要求,做好流感监测和辖区哨点医院的管理工作,保持哨点医院工作的连续性和监测数据的稳定性。提高流感监测专业人员的流行病学调查能力和实验室检测能力,严格按照要求报告并及时处置流感暴发疫情。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