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提高基础设施抗震保障能力
(一)提升交通基础设施抗震保障能力。严格落实公路、铁路、航空、水运等交通设施抗震设防标准,加快危险路段、桥梁整治改造。推进地铁、快铁防震系统建设。完善交通运输网络,建立健全紧急情况下运力征集、调用机制,增强应对大灾的区域综合运输协调能力和抢通保通能力。
(二)提升电力通信抗震保障能力。本着安全性和经济性相结合的原则,适当提高电力、通信系统的抗震设防标准。优化电源布局和电网结构,对重要电力设施和输电线路实行差异化设计,加强重要用户自备保安电源的配备和管理。加强公用通信网容灾备份能力建设,提高基础电信设施防震能力。充分利用应急通信网络资源,结合卫星通信、集群通信、宽带无线通信、短波无线电台等技术,保证信息传输及时可靠。
(三)提高水利水电、输油气管线等重大工程抗震能力。优化抗震设计、施工,确保重大工程安全。加强抗震性能鉴定和核查登记,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认真落实水库、重点江河堤防的安全保障措施,对病险水库及重点江河堤防要定期进行排查和除险加固工作。加强输油气管线、重点污染治理设施等重大工程的管理和维护,防止地震引发次生灾害。
五、推进地震应急救援能力建设
(一)完善地震应急指挥体系。按照统一指挥、反应迅速、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要求,加强抗震救灾指挥体系建设。完善地震应急规章制度,明确职责分工,健全指挥调度、协调联动、信息共享、社会动员等工作机制。完善成都市地震应急指挥中心建设。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重点目标、重点部位要于2011年底前完成地震应急预案修订工作,适时组织开展预案演练。
(二)加强地震救援力量建设。加强市民兵综合应急救援大队建设,建立和完善统一的救援队伍指挥调度机制,提高救援队伍的指挥通信、远程机动和综合保障能力,满足同时开展多点和跨区域实施救援任务的需求。建立健全军地地震应急救援协调机制,充分发挥解放军、武警部队在抗震救灾中的作用。整合应急救援力量,加强以公安消防队伍、市民兵综合应急救援大队和其他优势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为依托的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演练,提高医疗卫生、交通运输、通信、矿山、水利、危险化学品等相关行业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抗震救灾能力。积极推进地震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和社会动员机制建设,规范有序地发挥志愿者和民间救援力量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