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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

  (五)加强产地准出能力建设。加大生猪养殖、蔬菜种植的规模化、标准化建设力度,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业专合组织,加强产地检测检疫能力建设,实施产地准出制度,为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夯实基础。[市农委牵头,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及各区(市)县政府配合]
  (六)维护良好流通秩序。加快标准化菜市场建设,落实流通消费环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制度,加大对市场周边占道流动肉贩菜贩的整治,查处阻碍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的违法行为。[市工商局牵头,市商务局、市建委、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商物投公司及各区(市)县政府、成都高新区管委会配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已成立由市委常委、副市长赵小维任组长,市委常委黄建发,副市长王忠林、刘家强和市政府副秘书长王平江任副组长的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由市商务局局长郭启舟、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周蓉任办公室主任。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工作,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加大组织协调力度,保障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市政府已明确将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纳入2011年为民办实事民生工程目标,并落实配套资金,中央、省、市专项补助资金统筹使用,专账核算,确保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顺利建成并正常运转。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研究办法和措施,落实扶持政策,加大保障力度,确保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顺利运行。
  (三)加强追溯管理队伍建设。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重视人才培育,建设一批相对固定、专业化程度较高的运行维护技术队伍;要建立分级培训机制,针对相关部门工作人员、流通企业管理人员、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运行维护人员,开展法律法规、政策、制度、标准技术等方面的培训,提高应用和管理能力。
  (四)加大宣传力度。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通过各级各类媒体,采取多种方式,充分宣传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的意义、目的、措施和效果;通过典型案例剖析,让广大经营者充分认识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和义务;积极宣传引导,鼓励消费者主动索要购物凭证,积极维权,实现明白放心消费;通过发布实施追溯企业名单、褒扬实施追溯的企业典型等,提升消费者对可追溯肉类蔬菜的认知度,扩大品牌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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