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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

  (三)工作原则。
  1.强化引导,多方参与。加强宣传引导,使消费者优先选择可追溯食品,调动企业建设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的积极性。强化经营者和市场开办者的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促使其自觉落实追溯管理制度。
  2.政府推动,市场化运作。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充分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引导企业参加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
  3.总体设计,分步实施。我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分三步走:第一步,2011年1月底前,完成追溯试点基础调查,确定追溯技术方案;第二步,2011年6月底前,完成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和试运行;第三步,2011年8月底前,完善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总结追溯工作,迎接商务部、财政部对试点城市的验收评估。
  三、主要任务及职责分工
  (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成立全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工作机构,完善工作机制,制定配套管理制度和办法,分解落实目标任务,加强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和统筹宣传工作。[市食安办牵头,市政府相关部门及各区(市)县政府配合]
  (二)摸清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基础情况。对全市大中型商场(超市)、肉类蔬菜批发市场、标准化农贸市场、大型团购单位肉类蔬菜流通情况进行摸底和数据分析,建立档案,研究制定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技术方案。[市商务局、市工商局牵头,市质监局、市卫生局及各区(市)县政府、成都高新区管委会配合]
  (三)建立完善追溯管理平台。按照商务部“五统一”的技术标准,以市生猪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为基础,建设肉类蔬菜流通追溯管理平台及产地、屠宰环节、肉菜批发环节、肉菜零售环节、肉菜消费环节5个追溯子系统,形成互联互通、协调运作的追溯管理工作体系,实现信息存储、过程监控、问题发现、在线查询、统计分析等功能,并不断提高追溯精度。[市商务局、市经信委牵头,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卫生局及各区(市)县政府、成都高新区管委会配合]
  (四)大力发展现代流通方式。开展现代流通方式统筹试点,大力发展连锁经营和物流配送,积极推广冷链技术,扩大品牌化、包装化经营,提高肉类蔬菜流通的现代化、标准化水平。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促使大型批发市场实行电子化结算,努力提升各流通节点信息化管理及检验检测能力,为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提供支撑。鼓励经营主体建立现代供应链,发展“农超对接”、“厂场挂钩”、“场地挂钩”等购销方式,形成质量安全保障机制。[市商务局牵头,市农委、市经信委、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及各区(市)县政府、成都高新区管委会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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