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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完善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制度的通知

  三、时间安排。凡行政执法证件使用期满的,必须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各行政执法部门要结合本部门(系统)行政执法队伍实际情况,制定年度考试方案。省政府各部门每年12月底之前,填写《辽宁省行政执法考试情况统计表》,并将考试方案报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对2011年行政执法证件到期需要参加考试的,请于2月底之前填写《辽宁省行政执法考试情况统计表》,并将考试方案报省政府法制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五日

  附件:
  辽宁省行政执法考试情况统计表

  单 位:(公章)                                    年 月 日

序号

姓名

处室名称

职务

年龄

执法类别

执法类型

证件编号

有效期间

备注

1

 

 

 

 

 

 

 

 

 

2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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