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负责正式验收会议海关相关材料的准备。
(9)负责在海关监管场所监管业务流程及相关制度上墙。
4.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1)成立本单位验收工作小组,制定小组验收工作方案,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
(2)负责对接质检总局,明确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验收中检验检疫部分的具体流程和要求,汇总到领导小组办公室。
(3)负责按照预验收工作流程和工作方案,派员参加预验收小组,并依据《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基础和监管设施验收标准》进行预验收。
(4)负责检验检疫信息平台的运行。
(5)协助南宁海关制定验收工作流程和工作方案,确定现场验收路线。
(6)负责现场验收中检验检疫部分的介绍以及检验检疫设施的运行。
(7)负责落实质检总局参加验收人员名单,协助验收现场组对口接待国家质检总局领导和专家。
(8)负责正式验收会议检验检疫相关材料的准备。
5.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1)成立本单位验收工作小组,制定小组验收工作方案,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
(2)对接国家发展改革委,明确国家发展改革委对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验收的具体要求,汇总到领导小组办公室。
(3)督察并协助完成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项目各种批文、手续。
(4)负责按照预验收工作流程和工作方案,派员参加预验收小组,并依据《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基础和监管设施验收标准》进行预验收。
(5)负责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参加验收人员名单,协助验收现场组对口接待国家发展改革委领导和专家。
6.自治区财政厅。
(1)成立本单位验收工作小组,制定小组验收工作方案,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
(2)对接国家财政部,明确国家财政部对广西凭祥综合保税区验收的具体要求,汇总到领导小组办公室。
(3)负责按照预验收工作流程和工作方案,派员参加预验收小组,并依据《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基础和监管设施验收标准》进行预验收。
(4)负责落实财政部参加验收人员名单,协助验收现场组对口接待财政部领导和专家。
7.自治区住建厅。
(1)成立本单位验收工作小组,制定小组验收工作方案,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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