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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值班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值班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
(泰政办发〔2010〕10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省属以上驻泰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政务值班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及时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值班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字〔2010〕138号)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政务值班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各级、各部门认真落实政务值班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制度,为市政府掌握情况、科学决策、发布政令畅通了渠道。但也存在一些问题:有的单位对值班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有的突发事件信息报告不及时、不准确;有的未设专门值班室,夜间值班由传达室临时工作人员代替;有的值班室没有配备必需的设施,或已配备但损坏未及时修复。做好政务值班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是各级、各部门的一项重要任务。加强政务值班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搞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对积极应对各种情况,及时妥善处置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各部门要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提高对加强政务值班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认识,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切实做好政务值班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

  二、明确重点环节,狠抓工作落实
  (一)进一步规范政务值班工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公安局、国土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委、交通运输局、水利渔业局、卫生局、环保局、林业局、安监局、泰山管委、市气象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均应设立专门的值班工作机构或赋予内设机构值班工作职能。要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认真履行本级、本部门(单位)的值守应急、信息汇总、综合协调等职能。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及重要活动、重大会议等情况,应加强值班力量。要按照市政府应急平台体系建设标准和规范,加快应急平台建设。市政府总值班室(市政府应急办)要加强对各级、各部门值班工作的检查指导,检查情况要定期向市政府报告并视情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
  (二)努力提高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效率和质量。突发事件信息实行分级报告。凡是发生在本地区、本部门或本系统的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个级别的突发事件,各级、各部门在及时做好处置工作的同时,必须尽快将有关情况向市政府应急办报告。对事件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的,或可能演化为突发事件的预测预警信息也要及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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