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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中府〔2010〕2号)


火炬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属各单位:
  为贯彻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按照省法制办《关于珠江三角洲九市开展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粤府法明电〔2009〕2号)的要求,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开展了对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经研究,决定对《中山市土地储备专项资金收支管理暂行办法》等60件文件予以废止,对《中山市地价管理办法》等198件文件予以保留,对《批转市国土局、市水利电力局〈关于水利工程范围用地划定和发证有关问题的请示〉的通知》等116件文件修改后重新公布执行。

  附件:1、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废止目录
  2、市政府规范性文件保留目录
  3、市政府规范性文件修改目录

中山市人民政府
二○一○年九月二十五日

  附件1:
  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废止目录

序号

文件名称

发布机关、发文字号及日期

说明

1    

中山市土地储备专项资金收支管理暂行办法

市政府2003年7月2日以中府〔2003〕97号文件发布。

文件内容与2007年财政部、国土资源部

《土地储备资金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综〔2007〕17号)相抵触。文件废止后,相关管理措施按照财综〔2007〕17号文执行。

2    

中山市物业管理实施细则

市政府1999年3月29日以中府〔1999〕24号文件发布。

2008年11月28日广东省根据国务院新修订的《物业管理条例》修改了《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中府〔1999〕24号文部分内容与其不一致,予以废止。文件废止后,有关物业管理工作按照《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执行。

3    

中山市城市规划公开规定

市政府办公室2004年10月10日以中府办〔2004〕97号文件发布。

文件所依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已废止。

4    

中山市城镇商品房交易价格行为管理实施办法

市政府1998年11月3日以中府〔1998〕98号文件发布。

文件内容已不符合当前房地产市场发展及管理需要,予以废止。有关商品房交易价格行为管理按《广东省物价局新建商品房交易价格行为规则》(粤价〔2007〕105号)有关规定执行。

5    

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投标管理的意见

市政府2005年11月29日以中府〔2005〕170号文件发布。

已被《关于加强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投标管理的通知》(中府〔2009〕138号)代替。

6    

关于企业及个体工商户补办消防审批手续的通知

市政府办公室2001年4月11日以中府办〔2001〕28号文件发布。

文件内容与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不一致,予以废止。

7    

中山市机动车辆清洗行业管理 办法

市政府1998年6月29日以中府〔1998〕46号文件发布,2004年7月6日以中府〔2004〕64号文件修改。

2005年交通部发布《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5年第7号),对机动车清洗行业管理进行了明确规定。文件废止后,机动车清洗行业管理按照《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执行。

8    

转发市交通局关于落实乡镇船舶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的请示的 通知

市政府办公室2001年6月19日以中府办〔2001〕51号文件发布。

文件所依据的交通部、原国家经贸委《关于进一步落实乡镇船舶管理责任制的通知》已被国务院2002年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取代。文件废止后,乡镇船舶交通安全管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9    

关于保护电力设施的通告

市政府1997年5月9日以中府通〔1997〕3号文件发布,1998年10月26日以中府〔1998〕95号文件修订。

因部门职责调整,管理主体变更,文件予以废止,对电力设施的管理保护按照《电力法》执行。

10  

关于调整我市规模用电优惠电价政策的通知

市政府1999年6月29日以中府〔1999〕64号文件发布。

根据省物价局、原省经贸委《关于进一步理顺电价、规范电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价〔2002〕343号)和省物价局《关于公布销售电价价目表的通知》(粤价〔2002〕407号)精神,我市于2002年12月1日起实行城乡用电同网同价,原电价优惠政策相应失效。

11  

关于调整我市规模用电优惠等级的通知

市政府2002年1月31日以中府〔2002〕17号文件发布。

根据省物价局、原省经贸委《关于进一步理顺电价、规范电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价〔2002〕343号)和省物价局《关于公布销售电价价目表的通知》(粤价〔2002〕407号)精神,我市于2002年12月1日起实行城乡用电同网同价,原电价优惠政策相应失效。

12  

中山市旧机动车交易管理办法

市政府2002年8月14日以中府〔2002〕90号文件发布。

文件与2005年8月29日发布的《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商务部、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税务局令2005年第2号)有关规定不一致。文件废止后,我市旧机动车管理按照《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执行。

13  

中山市市级软件企业评选办法

市政府2003年9月22日以中府〔2003〕127号文件发布。

《中山市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中经贸〔2008〕42号)出台后,对我市软件产业的相关资金扶持政策予以整合规范,之前关于软件产业的评选、奖励政策不再实行。

14  

中山市信息化示范单位评选办法

市政府2003年9月22日以中府〔2003〕128号文件发布。

《中山市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中经贸〔2008〕42号)出台后,对我市软件产业的相关资金扶持政策予以整合规范,之前关于软件产业的评选、奖励政策不再实行。

15  

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发展的若干 规定

市政府 2003年10月14日以中府〔2003〕138号文件发布。

《中山市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中经贸〔2008〕42号)出台后,对我市软件产业的相关资金扶持政策予以整合规范,之前关于软件产业的评选、奖励政策不再实行。

16  

中山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贷款贴息补助资金管理暂行 办法

市政府2004年8月5日以中府〔2004〕79号文件发布,2005年6月7日以中府〔2005〕107号文件修改。

根据《中山市扶持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中府〔2007〕106号),相关扶持内容纳入《中山市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中经贸〔2008〕42号),原管理办法废止。

17  

中山市废旧物资回收管理暂行 办法

市政府2005年2月28日以中府〔2005〕32号文件发布。

文件与2007年3月27日商务部等六部委联合发布的《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不一致。文件废止后,我市有关废旧物资回收管理按《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执行。

18  

中山市突发性大面积停电事故应急预案

市政府2005年6月2日以中府〔2005〕103号文件发布。

已被《中山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中府办〔2009〕41号)代替。

19  

中山市软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市政府办公室2005年8月17日以中府办〔2005〕73号文件发布。

根据《中山市扶持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中府〔2007〕106号),我市软件产业专项扶持内容纳入《中山市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中经贸〔2008〕42号),原管理办法废止。

20  

中山市鼓励外经贸发展奖励办法(试行)

市政府2008年3月26日以中府〔2008〕35号文件发布。

文件中规定试行一年,试行期已过。

21  

转发市工商局关于改革工商登记若干意见的通知

市政府2005年1月4日以中府〔2005〕4号文件发布。

随着工商登记的逐步改革,文件已不适应当前形势的发展,2009年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台《关于全力支持创业带动就业的意见》(粤工商企字〔2009〕52号)等多份业务文件之后,相关管理措施按照广东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22  

关于统一收缴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的通知

市政府1998年5月5日以中府〔1998〕35号文件发布。

文件部分内容与2004年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财综〔2004〕53号)相抵触,文件废止后,相关管理措施按照财综〔2004〕53号文执行。

23  

关于大力发展利用资本市场的 意见

市政府2004年8月24日以中府〔2004〕90号文件发布。

文件已被《关于进一步发展资本市场推动企业上市的意见》(中府〔2007〕63号)代替。

24  

中山市核减建设用地农业税的若干规定

市政府办公室2002年9月11日以中府办〔2002〕79号文件发布。

2006年1月1日起,我国全面取消农业税,文件已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予以废止。

25  

中山市农业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

市政府办公室2002年9月11日以中府办〔2002〕82号文件发布。

2006年1月1日起,我国全面取消农业税,文件已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予以废止。

26  

中山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市政府办公室2003年6月28日以中府办〔2003〕53号文件发布。

文件适用期已过。

27  

中山市市属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市政府1995年5月31日以中府〔1995〕58号文件发布。

文件已不符合当前国资监管的需要,目前我市国资监管部门已更改,相关管理内容市国资委已出台相关部门规范性文件予以规定。 

28  

中山市资产运营机构管理暂行 办法

市政府1997年5月27日以中府〔1997〕54号文件发布。

文件已不符合当前国资监管的需要,目前我市国资监管部门已更改,相关管理内容市国资委已出台相关部门规范性文件予以规定。 

29  

中山市关于深化市属公有资产管理、监督和营运体制改革的暂行办法

市政府1998年6月10日以中府〔1998〕48号文件发布。

文件已不符合当前国资监管的需要,目前我市国资监管部门已更改,相关管理内容市国资委已出台相关部门规范性文件予以规定。 

30  

关于市属公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

市政府办公室1999年12月9日以中府办〔1999〕101号文件发布。

文件已不符合当前国资监管的需要,目前我市国资监管部门已更改,相关管理内容市国资委已出台相关部门规范性文件予以规定。

31  

中山市资产营运机构设置管理办法(试行)

市政府1999年12月30日以中府〔1999〕141号文件发布。

文件已不符合当前国资监管的需要,目前我市国资监管部门已更改,相关管理内容市国资委已出台相关部门规范性文件予以规定。

32  

关于市属公有企业实行支票联签办法(试行)

市政府1999年12月30日以中府〔1999〕142号文件发布。

文件已不符合当前国资监管的需要,目前我市国资监管部门已更改,相关管理内容市国资委已出台相关部门规范性文件予以规定。

33  

关于加强资产营运机构资产收益管理的若干规定

市政府1999年12月30日以中府〔1999〕144号文件发布。

文件已不符合当前国资监管的需要,目前我市国资监管部门已更改,相关管理内容市国资委已出台相关部门规范性文件予以规定。

34  

转发市地税局关于加强我市房地产交易税收征收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市政府办公室2002年1月17日以中府办〔2002〕9号文件发布。

因国家对房地产交易税收政策的调整,文件部分内容已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相关税收政策均另有政策文件取代。

35  

中山市加快引进人才的若干规定

市政府2000年5月13日以中府〔2000〕52号文件发布。

文件已被《关于进一步加快人才引进工作的意见》(中府〔2006〕20号)代替。

36  

中山市社会医疗保险特殊病种门诊费用报销管理试行办法

市政府1999年7月30日以中府〔1999〕81号文件发布。

文件已被《中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办法》(中府〔2010〕52号)替代。

37  

中山市住院基本医疗保险暂行 规定

市政府2000年6月19日以中府〔2000〕50号文件发布。

文件已被《中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办法》(中府〔2010〕52号)替代。

38  

印发中山市社会医疗保险试行办法等三个文件的通知(《中山市社会医疗保险试行办法》、《〈中山市社会医疗保险试行办法〉实施细则》、《中山市社会医疗保险约定医疗机构管理规定》)

市政府1998年11月11日以中府〔1998〕104号文件发布。

文件已被《中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办法》(中府〔2010〕52号)替代。

39  

中山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办法(试行)

市政府1999年9月1日以中府〔1999〕101号文件发布。

文件已被《中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办法》(中府〔2010〕52号)替代。

40  

中山市住院基本医疗保险规定

市政府2001年10月11日以中府〔2001〕109号文件发布。

文件已被《中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办法》(中府〔2010〕52号)替代。

41  

关于完善我市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市政府2002年5月31日以中府〔2002〕60号文件发布。

文件已被《中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办法》(中府〔2010〕52号)替代。

42  

中山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

市政府2003年9月11日以中府〔2003〕124号文件发布,2006年8月25日以中府〔2006〕97号文件修改。

文件已被《中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办法》(中府〔2010〕52号)替代。

43  

中山市城乡居民住院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

市政府2006年6月20日以中府〔2006〕61号文件发布。

文件已被《中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办法》(中府〔2010〕52号)替代。

44  

中山市城乡居民住院补充医疗保险暂行规定

市政府办公室2006年6月29日以中府办〔2006〕51号文件发布。

文件已被《中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办法》(中府〔2010〕52号)替代。

45  

中山市城乡居民住院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

市政府办公室2006年6月29日以中府办〔2006〕52号文件发布。

文件已被《中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办法》(中府〔2010〕52号)替代。

46  

关于中山市城乡居民住院基本医疗保险并入中山市住院基本医疗保险的通知

市政府办公室2007年9月24日以中府办〔2007〕82号文件发布。

文件已被《中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办法》(中府〔2010〕52号)替代。

47  

关于将我市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纳入城乡居民住院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的通知

市政府办公室2009年5月13日以中府办〔2009〕36号文件发布。

文件已被《中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办法》(中府〔2010〕52号)替代。

48  

中山市住院补充医疗保险试行 办法

市政府2000年12月27日以中府〔2000〕94号文件发布。

文件已被《中山市补充医疗保险办法》(中府〔2010〕53号)替代。

49  

关于住院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参加住院补充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市政府办公室2002年12月10日以中府办〔2002〕112号文件发布。

文件已被《中山市补充医疗保险办法》(中府〔2010〕53号)替代。

50  

中山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 办法

市政府2004年10月10日以中府〔2004〕108号文件发布。

因我市已实行城乡居民住院医疗保险,文件已不符合管理需要,予以废止。

51  

关于进一步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水平的意见

市政府2005年7月6日以中府〔2005〕117号文件发布。

因我市已实行城乡居民住院医疗保险,文件已不符合社会发展需要,予以废止。

52  

转发广东省文化厅公安厅卫生厅工商局关于贯彻执行省人民政府有关娱乐场所审核意见的通知

市政府2005年1月6日以中府〔2005〕5号文件发布。

文件与国务院2006年修订的《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文件废止后,我市有关娱乐场所的管理工作按《娱乐场所管理条例》执行。

53  

关于将小榄、鸡鸦水道划为水资源保护区的通知

市政府1993年5月3日以中府〔1993〕46号文件发布。

文件所依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于2008年修订后,文件内容不再符合当前管理需要,予以废止。文件废止后,对小榄、鸡鸦水道的保护管理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54  

中山市小榄、鸡鸦水道水系保护区水质保护管理暂行规定

市政府1993年11月24日以中府〔1993〕126号文件发布,1998年10月26日以中府〔1998〕95号文件修订。

文件所依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于2008年修订后,文件内容不再符合当前管理需要,予以废止。文件废止后,对小榄、鸡鸦水道的保护管理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55  

中山市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市政府2000年9月16日以中府〔2000〕75号文件发布。

文件已被《中山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中府办〔2008〕107号)代替。

56  

中山市水费使用和管理规定

市政府1996年8月8日以中府〔1996〕103号文件发布。

因财政管理体制发生改变,文件内容已不符合当前管理需要,予以废止。文件废止后,相关管理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水利部2004年1月1日发布的《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执行。

57  

中山市统计单位登记管理规定

市政府2001年2月15日以中府〔2001〕25号文件发布。

文件所依据的《广东省统计单位登记管理规定》已废止。

58  

中山市档案馆现行文件收集规定

市政府2005年4月12日以中府〔2005〕57号文件发布。

文件所依据的上位法修改后,文件内容已不符合当前管理需要,予以废止。

59  

关于维护信访秩序的若干规定

市政府2000年5月23日以中府〔2000〕38号文件发布。

文件内容已不符合当前管理形势,予以废止。文件废止后,有关信访工作按国务院《信访条例》执行。

60  

关于调整土地转功能收费的通知

市政府2004年12月30日以中府〔2004〕150号文件发布。

我市土地转变功能的操作及出让金标准等均已进行调整,文件内容已不适合当前管理需要,予以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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