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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加强全省建设系统春节期间建设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加强全省建设系统春节期间建设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
(黑建安[2011]8号)


各市、县(行署)建设局(建委),省农垦总局建设局,省森工建设安全站,松北区建设局: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办质电【2010】58号)和省政府安委会《关于做好春节期间安全生产调度工作的通知》(黑安办发【2011】5号)的有关要求,现将春节期间建设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以及信息报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做好建设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
  要切实做好地铁等冬季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监管和市政公用行业、房屋使用的安全管理,认真排查治理安全隐患,严厉打击建筑施工违法行为。对城市市政公用设施供排水、燃气、市政桥梁游乐场所设施、建筑物幕墙、大型户外广告牌等加强巡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督促责任人整改,对整改不力的要果断处理,确保安全。进一步加强值班值守,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各地建设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要加强春节期间的值班值守工作,严格履行岗位责任制,坚持24小时领导带班制度,保持通讯畅通。值守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遇有紧急情况或事故,严格按有关规定上报,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
  二、认真细致做好节日期间信息报送工作
  (一)生产安全事故及社会影响大的事故(事件)的信息,立即报送厅值班室。春节放假期间采取日报制度,有事故(事件)报送相关信息,无事故的报空表。报送时间为每日16时前,传真:0451-53643516。
  (二)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及社会影响大的事故(事件),在报送厅值班室的同时,涉及城建系统的报厅城建处处长王旭,电话:13804541811;房产系统的报厅房产处处长赵立志,电话:13936296677;建筑施工的报厅安全站站长闫琪,电话:0451-88757185,13039987023。
  (三)2月7日(初五)20时前,按照以下要求将本地区节日期间建设安全综合情况报送厅建设安全站,传真:0451-53623034。邮箱:zdp_zdp245@126.com。综合情况包括:综合情况包括:建筑施工现场、城市生命线工程(供水、排水、供热、燃气、道路、桥梁等)、大型游乐设施和房屋使用等运行、维护、保养情况;节前工作安排部署和督查情况;节日期间开展督查和领导带队检查情况以及检查企业个数、重大隐患排查、整改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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