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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11年元旦春节送温暖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11年元旦春节送温暖工作的通知
(豫建工〔2010〕19号)


各省辖市建设产业(委、局)工会、厅直属工会:

  根据河南省总工会关于开展2011年元旦、春节期间送温暖活动的安排和要求,结合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的实际情况,省建设工会希望各市建设产业(委、局)工会和厅直属工会认真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做好调查研究工作。各市产业(委、局)工会要深入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的各个行业,摸清困难职工的情况,尤其对于比较困难的行业和企事业单位,更要做好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将困难职工的情况尽可能准确的反映给市总工会的有关领导,以便为困难职工争取到更大的帮助。

  二、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对困难职工的帮扶力度。要借助双节送温暖的时机,对困难职工的情况做好调查记录工作,除多方面争取资金和物资帮助外,还要针对造成职工困难的不同原因,有针对性的多方面开展工作。对下岗失业人员中有就业能力和愿望的人员积极开展技能培训和职业介绍,对有创业愿望或经营缺少资金的职工积极提供创业指导和小额贷款,对因患病或子女上学造成困难的家庭要积极提供医疗和助学帮助。总之,要努力按照全总提出的“全覆盖、不遗漏”的要求做好送温暖工作。

  三、切实做好双节期间职工权益的维护工作。各级工会要全面做好维护职工权益的工作,尤其要注意维护职工获得劳动报酬方面的权益。建筑行业和环卫行业是建设系统农民工比较集中的两个行业,注意认真总结以往的经验,做好调查研究,确保职工能按时拿到应得的工资,防止恶意欠薪事件的发生,化解可能产生不稳定因素的苗头。对于节假日不能正常休息的职工,要按照国家规定做好换休和加班工资的发放工作。

  四、各企事业工会应协助行政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使广大职工都能过好一个安乐祥和的双节。

  五、做好送温暖情况的上报工作。上报内容和时间:(1)慰问职工家庭数量;(2)本产业慰问职工资金总额;(3)在送温暖过程中发现的比较典型的情况可通过文字集中上报;(4)请于2011年2月底前将上述有关情况报省建设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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