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制造业企业服务环节分离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的实施意见
(中府〔2010〕165号)
火炬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属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实施制造业与服务业“双轮驱动”战略,鼓励制造业企业由加工制造环节向研发设计和品牌营销两端拓展延伸,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现就推进我市制造业企业服务环节分离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提出如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
制造业企业服务环节分离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是指制造业企业根据产业发展规律和自身发展战略,将其生产流程中的一个或几个服务环节从原企业中分离出来,新组建为独立的法人企业或外包给专业的社会化服务业企业进行营运的模式。鼓励制造业企业服务环节分离,充分利用制造业优势培育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对做强做专制造业,发展壮大服务业,推动我市产业集群由“生产制造中心”向“营销中心、技术中心、设计中心、时尚中心”转型,形成产业结构高级化、产业发展集聚化、产业竞争力高端化的现代产业体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基本原则
(一)企业主体,政府引导。遵循企业意愿和市场规律,发挥企业在分离发展中的主体地位。充分运用政策杠杆,通过政府引导,激发企业的积极性。
(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按照“成熟一家、辅导一家、分离一家”的思路,在具备条件的企业率先实施分离。同时,坚持“分离是手段,发展是目的”的原则,注重分离后服务业企业的整合培育和发展提升。
(三)因“企”制宜,内外结合。结合不同行业和企业的特点,实行区别对待、分类指导。企业可采用自行组建生产性服务企业(或将分公司升级为法人企业)、与其他企业联合组建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将非核心业务流程剥离委托给专业化服务企业等三种模式。
三、目标任务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大企业集团、行业龙头骨干企业为分离重点,以科技研发、现代物流、营销贸易、设计策划和专业配套服务为发展重点,以专业化、产业化、规模化为发展方向,以建设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区(功能区)为发展载体,通过几年的努力,分离发展一批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建设形成2-3个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区(功能区),把中山打造成为珠三角西岸重要的产业服务中心。
四、分离发展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