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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口市农业救灾扶持资金使用实施细则的通知

  2. 集中育苗基地建设补贴 100万元。按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的有关规定,对集中育苗的美兰区锦堂大棚和三江道美大棚,每个育苗基地补助 50万元。由美兰区农业主管部门负责实施。
  (三)水稻绝收补贴资金 1,101万元
  根据各区农业(林)局10月19日报送的二轮强降雨造成水稻绝收的面积14.1万亩,安排秀英区277.1745万元,龙华区354.2375万元,琼山区219.8306万元,美兰区249.7565万元。依据省财政厅、农业厅的下达的水稻绝收补贴标准为100元/亩,补贴缺口资金由各区政府自筹解决。水稻绝收补贴由各区农(林)业局按照“公正、公开、公示、快捷、高效”的原则,以各农户承包的水旱田为基数,认真统计、核实绝收水稻农户及面积,及时将资金拨付到农民手中。
  (四)绝收水稻和受灾瓜菜整地备耕补贴 888.8万元
  1. 安排绝收水稻整地备耕补贴资金 384.8万元。根据省财政厅、农业厅《关于印发农业救灾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绝收水稻整地备耕补贴标准 40元/亩。安排秀英区 36.78万元,龙华区 110.15万元,琼山区 110.75万元,美兰区 127.12万元。由各区农(林)业局按照“公正、公开、公示、快捷、高效”的原则,统计、核实绝收水稻农户及面积,及时将资金拨付到农民手中。
  2. 安排受灾瓜菜整地备耕补贴资金504万元。根据省财政厅、农业厅《关于印发农业救灾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受灾瓜菜整地备耕的补贴标准40元/亩,安排秀英区 136.18万元,龙华区 70.73万元,琼山区 169.18万元,美兰区 127.91万元。由各区农(林)业局按照“公正、公开、公示、快捷、高效”的原则,统计、核实受灾瓜菜农户及面积,及时将资金拨付到农民手中。
  (五)畜禽补栏种苗补贴资金 850万元
  根据10月25日各区农(林)业局、罗牛山公司报来的因灾死亡畜禽数补栏,按照省财政厅、农业厅《关于印发农业救灾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规定的仔猪每头补贴380元,家禽每只补贴3元,种牛每头补贴 800元的标准,羊羔每只补贴 250元。安排秀英区27.6380万元,龙华区152.4213万元,琼山区73.8398万元,美兰区367.9150万元,罗牛山公司228.1859万元。补栏种苗补贴采取差价补贴的方式执行,由省农业厅认定的获得《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资质的种畜禽场作为供苗单位,并明确所提供的畜禽种苗品种、规格、质量标准及价格(见附表2)。由各区农(林)业局按照“公正、公开、公示、快捷、高效”的原则,确定补贴对象,并根据下达补贴指标为受灾养殖场(户)出具同意购苗证明。补贴对象凭此证明到认定供苗单位办理签订购苗协议和购苗手续,按扣除补贴后的差额部分付款;定点供苗单位完成供苗任务后,根据购苗证明、购苗协议、出售种苗台账,向各区农(林)业局提出差价部分结算申请,各区农(林)业局核查后将购苗差价足额拨付供苗单位,并报市农业局备案。市农业局会同市纪检、发改、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抽查、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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